【普法宣传】2015年,制定下发《博山区2015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 对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将“法律宣传服务赶大集”、法治 文化阵地建设等工作列为重点工作。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区普法考试阅卷工 作,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和 经营管理人员共7100余人参加全区普法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着重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少数民族和 特殊群体等重点普法对象以及农村、社区等重点区域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化 普法宣传教育的内容,增强全区公民对各专业法的深入了解和有效运用。协 调、配合有关专业法主管部门开展专业法的宣传,1月,与民宗局联合开展 《民族宗教法》主题宣传活动;3月,与区妇联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 周、“法律进家庭”主题宣传活动,与区委宣传部、区工商局联合组织开展 “3·1 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6月,与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 分别联合开展《国土资源法》《环保法》主题宣传活动;7月,与区工会开 展《工会法》主题宣传活动;10月,与区老龄办联合开展“温馨夕阳”大型 法律咨询会;11月,与区消防大队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法》主题宣传活动。 通过各类活动的开展,整合全区法治宣传力量,扩大“法律赶大集”活动的 影响力,使“法律赶大集”成为全区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治文化的重要平 台,成为一项常态化、长期化的工作。2015年,组织“法律赶大集”118次, 参与宣传工作人员35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780余人次。 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 深化农村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村级“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增强 村民的民主监督意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加快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奠定良好基础。建成白塔村、叩家村两个村级法治文化广场,2015年3月,白 塔镇白塔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以制度形式纳入普法规划,采 用增设、扩充等形式,将法治警言、法治漫画、普法三字经、法治典故以宣 传栏、展览墙、壁画等形式展示,把博山孝文化与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 推动法治文化阵地特色化、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在全区10个镇(街道)、 开发区全面开展法治文化墙(广场、公园)建设,截至年底,全区建成建成 法治文化墙(广场、公园)21处。 8月,建成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中心,并正式投入使用,面积630平方米, 设有法治文化宣传长廊、法律大讲堂和法律服务窗口等基本设施,法治文化 宣传长廊将法律知识宣传、警示教育、法治文化启迪教育、法治成果展示融 为一体,免费向公民开放,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法律大讲堂为全 区机关干部、公务员、村(居)“两委”成员、社区矫正人员以及各类普法 重点人群学习法律知识提供集中场所,满足干部群众知法学法需求。中心成 立以来迎接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入党积极分子、村(居)“两委”成 员等参观人员550人次,聘请政法干警、知名律师、一线执法人员举办各类法 律讲座17场次,直接受教育人数900余人。 【律师工作】2015年,全区6家律师事务所、47名执业律师,8家基层法律 服务所,4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2015年度考核注册。截至年底,全区 律师为188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22件,其 中刑事辩护案件53件,民商案件269件。解答法律咨询1226人次,代写法律文 书117件,为企业及个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87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案件575 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32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35件,为集体和个人避免 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举办全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培训班,聘请山东理工大学教授从侵权责任 法、知识产权法和律师办案事务等几个方面对全区百余名律师、基层法律服 务工作者及实习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聘请16名律师组建博山区“公益律师讲 师团”,为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村(居)社 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讲师;举办法制讲座,进行法律 知识宣讲;开展法学理论研讨;编写法制宣传资料;指导村、社区普法宣传 工作等。 针对农村法律服务资源薄弱,群众接受专业法律服务不便的情况,开展 “法律顾问村居行”活动,“一对一”为全区各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给 各村(居) “两委” 班子、集体组织、辖区内各类性质的企业及员工、村 (居)民以及在辖区工作、生活的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组织律师及律师科人员先后到博山一中、博山六中为初一新生举办“法 制班会”。法制班会突破以往校园普法大型报告会的传统形式,让律师和司 法行政干警走进各个班级,通过与学生的近距离互动,使学生参与其中,更 有兴趣学习法律知识,从而增强法律维权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公证工作】2015年,博山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364件,完成业务量上 浮10%工作目标。 其中国内公证1423件(民事1414件,经济9件),涉外公证 930件,涉港澳公证11件。完成通讯报道12篇,业务论文6篇,典型案例8篇。 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功能,发挥公证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坚持“人事结合、以人为主”“能援多援、应援 尽援”的原则,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 件,受援当事人15人,减免公证费10000余元。博山公证处于海洋被淄博市公 证员协会授予“全市优秀‘三零’公证员”称号。3月起,博山公证处实行 双休日值班对外办理公证业务,通过电话预约实现7天8小时工作制,推行开 展“五心”“四有”“三式”服务。在八陡镇、城西办事处开展民生政策宣 讲活动,听课人数300余人。 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公证送法进社区”“公证赶大集”活动,便民利 民活动,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1000余份,上街、进社区宣传3次, 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 6月,淄博市公证员协会举办全市公证行业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博山公 证处苏伟荣获技能竞赛三等奖。8月,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在滨州市大饭店举 办的2015年度滨州——淄博市公证业务联合培训班。首次举办“公众开放日” 活动,邀请市民走进公证处实地了解公证、感受公证,提高社会对公证的认 知度。(郭琼 苏伟 李丛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