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博山区盐务局(博山盐业公司)是博山区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和盐 业行政执法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 政管理工作,隶属于淄博市盐务局。博山盐业公司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盐业专 营公司,是淄博盐业有限公司的下属单位,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产品储运、 批发、经营业务,担负着全区食盐及工、农、牧业等用盐的供应和服务。有干部 职工41人,总占地面积7600平方米,下设办公室、财务科、食盐专营科、批发部、 盐政稽查大队、酒店等管理经营部门,2012年实现销售各类盐产品1万余吨。 博山区盐务局(博山盐业公司)立足食盐专营,以完善提高食盐专营水平,保障 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己任,坚持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情系百姓,健全网络体 系,加强盐政执法,完善供应服务,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获得省、 市系统多个荣誉称号。 【盐业供应】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按照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 和《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以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为中心,逐步建立起了统一 管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的食盐管理模式,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 局、服务群众、方便购买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全区所有镇村的食盐销售网络体 系。组建食盐物流配送中心,全区所有食盐经营网点一律实行免费送货上门服务, 逐步形成遍及全区城乡迅速、快捷、安全、高效的食盐供应服务体系,食盐送销 率达到百分之百。 区食盐市场供应的食盐品种主要有: 400克绿色食品盐、500克海晶盐、500 克纸塑一级食盐、 500克复合膜二级食盐、1000克腌制用日晒盐以及低钠等强化 营养盐,新上洗菜、洗浴等盐类新品种,不断满足大众及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要。 【盐政执法】 博山区盐务局按照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依法对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 并依法进行处罚。博山盐政稽查大队联合公安部门开展系列执法行为,清理整顿 食盐市场,查处私盐贩销违法行为,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5.15” 碘缺乏病宣传日,大力宣传普及碘盐知识,为维护食盐流通秩序,持续消除碘缺 乏病,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区食盐市场平稳有序。 (李炳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