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概况】 全区现有民族20个, 其中少数民族19个,人口1134人,回族 731人, 占少数民族的64.46%。2009年充分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积极为少 数民族服务,为全区3名少数民族群众办理了民族成份更改认定,为4名高考生办 理了民族成分认定手续。积极稳妥的帮助解决了回族群众到原山墓地祭拜收费的 问题。为回族百岁老人满香仁庆祝生日,赢得了区伊协和广大回族群众的好评。 经过详细考察了解、推荐我区一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淄博市青年联合会大会。认 真开展 “博山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活动,制定了相应的活动方案和 工作措施。通过区领导发表署名文章、举行民族团结进步理论征文活动、举办少 数民族书画展、举办民族团结进步专题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营造民 族团结进步宣传氛围,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 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宗教工作概况】2009年,全区共有爱国宗教团体3个,合法宗教活动场所27处。 区民宗局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全区爱国宗 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是开展 “和谐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宗教场所”创建活动。监督指导宗教团体、宗 教活动场所加强组织、思想、制度和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五簿三册一帐”及各 项规章制度,有3个宗教活动场所达到和谐活动场所标准,5个基本达到标准。二 是充分发挥宗教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带领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社会 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促进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界扶危济 困,组织正觉寺为安上村70岁以上老人送油送面、与金色港湾敬老院结成对子, 经常看望敬老院的老人。组织八宝灵山寺走访池上镇敬老院、帮助村里的孤寡老 人,积极为村民办实事好事。全区其他活动场所也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和谐 社会”建设中。三是被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 集体”。组织参加省宗教界庆祝建国六十周年书画展,并获得二等奖;参加山东 省“服务社会、共建和谐”演讲比赛,获得道教第一名;精心组织挑选三个文艺 节目、五幅书画作品参加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系列活动,受到一 致好评,并荣获优秀组织奖。(于忠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