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博山区煤炭管理局的前身是博山区煤炭管理局、博山区矿产资源管理 局,成立于1994年11月,两块牌子,一套机构。2002年,博山区煤炭管理局、博 山区矿产资源管理局矿产管理职能和部分人员划拨到区土地管理局(现为国土资 源分局),保留博山区煤炭管理局名称至今。下属单位有民爆器材专卖公司、矿 山救护大队、煤矿安全执法稽查大队(副科级事业单位)、矿业供销中心(股级 事业单位),局内设办公室、安全技术管理科、机电装备科、教育培训科、财务 科五个科室。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07年~2008年,以建设“和谐煤矿”、实现“安全发 展” 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国务院446号 令及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要求,狠抓煤矿(井)恢复生产验收、关闭、 停产整顿工作和“‘双基’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质量标准化达标”、 “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 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22次, 下井1880井次,查出并整改地面、井下隐患12000余 条, 杜绝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组织煤矿职工全员培训11次,培训12100人次,提 高了从业人员素质;各煤矿(井)在“‘双基’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质量标准化达标”、“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等活动中共投资2000余万元,抗 灾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强化了瓦斯监控工作,杜绝了瓦斯事故;采取钢丝绳探 水和物探仪探水相结合的办法,消除了水患。关闭煤井13处,实现科学发展、安 全生产。2008年生产原煤126.89万吨,同比增长8.77%。 2007年获全区年度考核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并获1项市级先进单位和4项区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局长蒋永峰被淄博市人民政 府评为“全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另有4人获区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8年 获全省煤矿安全培训先进单位、全市煤炭经营监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制度建设】 2007年~2008年,区煤管局在强化局领导带班下井制、党组成员 分片负责制、入井考核制、包井责任制、驻井督察制、风险抵押金制度和每周调 度制度的基础上,针对重点时期、重点矿井和重点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 实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和《安全督察奖惩办法》,并下发了《博山区煤炭管理局 党组致全区煤矿矿井长的一封信》,与矿井长签订了《安全责任制落实责任书》, 强化了区局和分公司所有包井人员的责任,切实做到了有章理事、依法办矿、依 法管矿。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了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安全管理】 2007~2008年,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在保持正常入井检查的基础 上,组织开展了各种安全大检查活动,做到了安全检查不断线,及时消除了安全 隐患,实现了安全生产。 一是抓好风险抵押金交纳、 矿井恢复生产验收工作的同时, 多次开展了以 “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提升运输工作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推动了恢复生产矿井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二是开展蹲点检查活动,重点对查出 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察。三是结合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区煤矿中开展 了以“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工作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四是深刻 吸取华源煤矿“8.17”重特大溃水事故教训,强化驻井督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教 育培训工作,组织防治水分析论证工作,并针对“雨季三防”工作,开展大检查 活动,落实雨季三防工作责任制,强化了矿井水文地质、技术人员培训、值班调 度工作,加强了对珑山煤矿、龙门煤矿、南峪二号煤井等独立排水矿井的监控工 作,安全地度过了汛期。五是开展了以“一通三防、防治水、冬季四防、顶板管 理、提升运输、回撤关闭情况、依法开采情况及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为检查重 点的冬季安全大检查活动。六是将“隐患治理年”活动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有机地结合起来,及时消除重大隐患。七是狠抓“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活动, 使珑山煤矿通过安全型矿井达标验收,后峪煤矿和南峪二号煤井通过基本安全型 矿井达标验收。八是突出“五个强化”,即:强化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督察、 强化问题查找、强化重大会议、活动、节日期间检查、强化组织纪律,消灭了安 全死角。九是狠抓“七项重点工作”,即: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瓦斯智 能巡检系统装备、掘进工作面“双风机、双电源”安装、煤层煤体注水、井下无 线通讯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安装、受水威胁严重矿井井下泵房远程控制系统 建立,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为“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煤井关闭工作】 博山是老工矿区,有着悠久的煤炭开采历史,煤矿企业为博 山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煤炭资源的日益减少,随着国 家关闭小煤井政策的陆续出台,博山区小煤井因资源枯竭、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 水平相对较低而逐步退出煤炭生产市场将是大势所趋。2004年博山区尚有小煤井 35处,2004年至2006年共关闭18处。2007年初,博山区共有持证煤矿(井)17处。 17处煤矿(井)分布于5个镇,其中白塔镇7处,八陡镇5处,夏家庄镇3处,山头 镇1处,域城镇1处。2007年关闭了6处,2008年关闭了7处,现仅有4处。 为确保安全与稳定,区煤管局在关井工作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将关闭煤 井作为全年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煤井关闭工作。与安监、 国土、公安、工商、供电、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推动了关井工作的 进展。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要求及关闭计划,及时督促并指导煤 井制定符合要求的回撤计划和回撤安全措施,做到有计划、分步骤,安全稳妥、 逐步推进。同时,积极与原办矿单位和矿井长进行协调,确保了稳定。强化监管, 由包井人员盯靠,检查安全、督促回撤,确保了回撤期间的安全,确保关井工作 顺利完成。 (郑良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