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统治者,为了麻醉愚弄人民,巩固统治者地位,竭力推行封建迷信 的丧葬制,在人民群众中形成了一套旧丧葬礼仪习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殡葬改革,自20世 纪70年代开始,博山区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推行火葬,移风易俗,改革丧葬 习俗,废除土葬,实行火葬。 1968年,淄博市在张店建立火化场,从此以后,火葬在博山展开,当时规定, 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率先推行火葬。博山区殡仪馆,始建于1975年春,占地 面积13986平方米, 建筑面积2885平方米,分前后两个院落。前院有殡仪厅、办 公楼、变电室、车库、储藏室、接待室、食堂等;后院有火化车间、骨灰楼、丧 主休息室、吊唁厅、祭祀厅,解剖室、变电室等。主要设备有火化炉3台(其中高 中火化机2台)、冷藏柜5组、解剖机一架、殡仪专用依维柯车4台、殡仪服务老爷 车l台、轿车1台。 1977年5月1日,博山区火化场落成正式运营后,区政府以博办发[1977120号 文件,发出通知,要求:全区一律封闭村中“公墓”,废除土葬,实行火葬,全 面推行丧葬改革。从此,全区绝大多数的基层单位积极响应这种最科学、最卫生、 最经济,节约土地,增产增收的丧葬改革办法。全区死亡火化率都稳定在7080% 之间。乐疃、白塔、蕉庄、岭西等处乡、镇(当时称人民公社),连续数年,死亡 火化率都达到了100%。 为了鼓励火葬,不少乡、村免费为丧主运送尸体去火化 场,有的乡、镇规定,火化一具尸体,生产大队补助丧主20~30元的火化费。还 有的以村为单位建立了骨灰盒存放室, 到1982年, 全区共建骨灰存放室13处。 1981年,区政府拨款6万元为6个边远山区乡、镇购买了拖拉机,免费为丧主运送 尸体,解决了边远山区运尸的困难。全区殡葬改革、推行火化、移风易俗开展好, 进展快,多次受到省、市表彰,乐疃公社被评为“全省殡葬改革先进单位”。 1977-2005年博山区火化情况统计表 ┏━━━━┯━━━━━━┯━━━━━━┯━━━━━━━━┯━━━━┓ ┃ 年份 │ 死亡人数 │ 火化数 │ 火化占比数% │ 备注 ┃ ┠────┼──────┼──────┼────────┼────┨ ┃ 1977 │ 2823 │ 1765 │ 63 │ ┃ ┠────┼──────┼──────┼────────┼────┨ ┃ 1978 │ 2695 │ 2871 │ 88 │ ┃ ┠────┼──────┼──────┼────────┼────┨ ┃ 1979 │ 2679 │ 2150 │ 80 │ ┃ ┠────┼──────┼──────┼────────┼────┨ ┃ 1980 │ 2873 │ 2197 │ 76 │ ┃ ┠────┼──────┼──────┼────────┼────┨ ┃ 1981 │ 2870 │ 2204 │ 76 │ ┃ ┠────┼──────┼──────┼────────┼────┨ ┃ 1982 │ 2813 │ 2061 │ 73 │ ┃ ┠────┼──────┼──────┼────────┼────┨ ┃ 1983 │ 1588 │ 1094 │ 70 │ ┃ ┠────┼──────┼──────┼────────┼────┨ ┃ 1984 │ 2845 │ 1952 │ 69 │ ┃ ┠────┼──────┼──────┼────────┼────┨ ┃ 1985 │ 2883 │ 2324 │ 8l │ ┃ ┠────┼──────┼──────┼────────┼────┨ ┃ 1986 │ 2574 │ 2574 │ 100 │ ┃ ┠────┼──────┼──────┼────────┼────┨ ┃ 1987 │ 3117 │ 3117 │ 100 │ ┃ ┠────┼──────┼──────┼────────┼────┨ ┃ 1988 │ 3350 │ 3350 │ 100 │ ┃ ┠────┼──────┼──────┼────────┼────┨ ┃ 1989 │ 3117 │ 3117 │ 100 │ ┃ ┠────┼──────┼──────┼────────┼────┨ ┃ 1990 │ 3339 │ 3339 │ 100 │ ┃ ┠────┼──────┼──────┼────────┼────┨ ┃ 1991 │ 3545 │ 3545 │ 100 │ ┃ ┗━━━━┷━━━━━━┷━━━━━━┷━━━━━━━━┷━━━━┛ ┏━━━━┯━━━━━━┯━━━━━━┯━━━━━━━━┯━━━━┓ ┃ 年份 │ 死亡人数 │ 火化数 │ 火化占比数% │ 备注 ┃ ┠────┼──────┼──────┼────────┼────┨ ┃ 1992 │ 3740 │ 3740 │ 100 │ ┃ ┠────┼──────┼──────┼────────┼────┨ ┃ 1993 │ 3899 │ 3899 │ 100 │ ┃ ┠────┼──────┼──────┼────────┼────┨ ┃ 1994 │ 3970 │ 3970 │ 100 │ ┃ ┠────┼──────┼──────┼────────┼────┨ ┃ 1995 │ 3744 │ 3744 │ 100 │ ┃ ┠────┼──────┼──────┼────────┼────┨ ┃ 1996 │ 4139 │ 4139 │ l00 │ ┃ ┠────┼──────┼──────┼────────┼────┨ ┃ 1997 │ 3817 │ 3817 │ 100 │ ┃ ┠────┼──────┼──────┼────────┼────┨ ┃ 1998 │ 3587 │ 3587 │ 100 │ ┃ ┠────┼──────┼──────┼────────┼────┨ ┃ 1999 │ 3665 │ 3665 │ 100 │ ┃ ┠────┼──────┼──────┼────────┼────┨ ┃ 2000 │ 3796 │ 3796 │ 100 │ ┃ ┠────┼──────┼──────┼────────┼────┨ ┃ 2001 │ 3721 │ 3721 │ 100 │ ┃ ┠────┼──────┼──────┼────────┼────┨ ┃ 2002 │ 3681 │ 3681 │ 100 │ ┃ ┠────┼──────┼──────┼────────┼────┨ ┃ 2003 │ 3847 │ 3847 │ 100 │ ┃ ┠────┼──────┼──────┼────────┼────┨ ┃ 2004 │ 3567 │ 3567 │ 100 │ ┃ ┠────┼──────┼──────┼────────┼────┨ ┃ 2005 │ 3159 │ 3159 │ 100 │1-10月 ┃ ┠────┼──────┼──────┼────────┼────┨ ┃合计 │ │ │ │ ┃ ┗━━━━┷━━━━━━┷━━━━━━┷━━━━━━━━┷━━━━┛ 为了全面推行火化,实行文明丧葬,加快精神文明建设,区政府数次向全区 广大人民群众发布公告,派出宣传车深入农村进行广播宣传,同时,通过电视广 播,宣传移风易俗、废除土葬、实行火葬的重大意义。为了确保殡葬改革的成果, 从区到乡、镇、办事处,层层落实了责任制,优者奖,劣者罚。 为了方便群众,保证火化质量,自1977年至2005年的27年间,对殡仪馆设施、 环境不断进行改造,修院墙,平整庭院,改进火化炉、建骨灰存放楼……为适应 市场经济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 自筹资金320万元,进一步加大了殡仪馆 的设施建设,对殡仪馆进行了就地改造和设备更新,在建筑设施上,改建维修了 殡仪厅、化尸厅、营业厅、办公楼,新建了祭祀室、吊唁厅、丧主休息室;对所 有建筑进行了高档整修;殡仪厅内设置了汉白玉升降遗体棺;购置了新式骨灰存 放架;馆区内进行美化、绿化、净化;在院内建起了假山、鱼池、花坛、镶廊、 甬道,铺设了草坪,硬化了道路。把殡仪馆变成了一座“远看似宾馆、近看像花 园”的风景秀丽,环境优雅,花园式的人生最后终点站。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好 评,新购了两台中、高档火化炉和紫外线消毒专用尸体冷藏柜,更新了炉前自动 送尸传送设备,安装了12台空气净化器,把殡仪馆建成了环境园林化、设备现代 化、管理科学化、服务优质化的“四化”殡仪馆。1999年经民政部评审,博山殡 仪馆成了淄博市第一个国家二级殡仪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