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以前,博山局行文及下达有关通知,由有关人员手刻蜡纸油印或手抄 后下发,上报材料复写。1983年,从省局购买上海飞鸽牌中文打印机壹台,行文 改用打印。1991年12月,办公室购买微型计算机壹台,型号为LC/0540。1991年 10月,购买佳能3825型号复印机壹台。 1983年,博山局根据企业整顿要求,对发文严格实行审批签收制度,各单位 发文,交办公室登记、编号、送分管局长、局长签批后下发,上级机关及各单位 来文,由文书统一登记、编号后送局长签批。有关阅处人员严格签收。事项办理 结束时,及时退交文件。1991年,博山局在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时,加强了 文件的登记、传阅、催办、清退、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