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博山战时邮局成立至建国期间,局长、副局长及管理人员由鲁中区局委派。 组织结构的主要形式是“直线制”。全局的管理职能基本上都由局长主管,实行 垂直管理。管理人员协助局长管理通信工作。未设职能办公室。 1961年起, 博山局管理人员和支局长一律由市局批准任命。 博山局实行局 (组)两级管理。1966年12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博山局职工分为两派,建 立了“造反总队”、“红旗连队”。“红旗连队”后改为“反到底兵团”。 1968年5月27日, 经区“革委”批复,博山局正式设“革命委员会”,设主 任、副主任、委员主持全局的工作,掌管企业的一切管理权力。 1969年12月1日,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通知,邮电体制改革,分设邮政、电 信两局, 各设管理机构。 电信局属人民武装部管理,邮政局属交通部门管理。 1974年5月, 邮、电两局合并后,博山局管理人员由博山局提名报请市局批准任 命。 1983年前,博山局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等权限均属省局,一般干部归市局 核批,报省局备案。1984年起,改为分别由地市局和博山局自行管理。 1984年,开始逐步实行局、股室、班(支局)三级管理。 1988年5月7日,举行局长任期目标责任书(1988年至1991年)签字仪式,博山 局正式实行局长任期目标负责制。企业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方针管理、微机网络 等现代化管理办法。经营方式由生产型向经营型转变。1993年4月,设立储汇科。 后陆续将股、室改称科(原行政级别不变)。1993年5月8日,设立企业管理办公室。 1997年2月,设史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