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民国8年) 村镇邮政投递设信差,划分投递段道,信差按段道投递, 投递与邮运全为一体。博山县区有信差2人,即乡邮路2条,分南北两路,为三日 班。 南路以博山驻地起程,经窑广、石炭坞、八陡、蛟龙、洪山口、北博山、谢 家店、郭庄、泉河、麻庄、鹿町、池上、小峰、夏庄、南博山、邢家、石马、焦 家岭、尖古堆、西神头、北神头20个村庄,长达97.3公里,为三日班。 北路以博山驻地起程,途经两平、西河、北牟、太河、东马骏、口头、石门、 镇后古城、郑家、源泉、天津湾、崮山、岳庄、苏家沟、茂岭、冯八峪共16个村 庄,长达76.3公里,为三日班。 上述投递段沿至1937年“七·七”事变前为止。 1949年建国后, 博山设12个乡邮投递段, 投递238个自然村。 当时投递的 《大众日报》、《鲁中南报》,自报纸到达支局一般两天可投递到订户,最慢三 天。 1952年, 博山有10个乡邮段,2个郊区段,投递员13人,其中源泉营业处自 行车投递1人, 其他投递员均为步班。1953年,博山县原山投递段使用自行车投 递,八陡至源泉投递段(乡邮投递兼作)使用自行车投递。1954年,博山设12个投 递段,投递线路长达1163华里,投递员15人,亲投到户率85%。是年,源泉第七 和第八区的投递段使用自行车投递, 同时,减投递员3人。1955年后,乡邮投递 用自行车逐步增加。1956年,博山农业合作社实行邮递员制度,农村投递人员减 少。1958年,农村按照人民公社范围划分投递段。是年,博山局农村投递开展免 费送包送汇及揽收代办服务。 1960年对送包、 送汇作出新规定:金额不超过30元的汇款,重量不超过1公 斤的包裹, 由投递员亲投到户;1公斤至2公斤的包裹亦可以投送;超过2公斤的 包裹一般不送; 送包送汇收取少量费用,每笔汇款收费0.05元,1公斤及以下的 包裹免费投递,超过1公斤的包裹收费0.05元。 1960年, 农村投递路线总长度196.5公里, 其中自行车投递43公里,步班 153.5公里。1962年,农村自行车投递路线总长214.2公里,步班投递路线总长 88公里。1966年,博山农村自行车投递路线总长414.5公里,投递段24个,每日 投递一次达95%以上;步班投递2条,投递路线46.2公里。农村投递均为周六班。 1975年前后,博山局乡邮投递员对两公斤以内的包裹和30元以内汇款实行送 包、送汇。均为无偿服务。 1978年,博山局农村摩托车投递(兼邮运)段3个,投递路线128公里;自行车 投递段14个,投递路线689公里;步班投递段1个,投递路线30公里。 1979年,博山局农村投递路线705公里,其中摩托车邮路(邮运兼投递)140公 里;步班投递23公里。 1980年至1985年, 农村投递路线503公里,其中摩托车投递7.70公里,自行 车投递387公里,步班投递23公里。 是年, 实行送包送汇收费制度,2公斤及其以下的包裹每件收费0.10元,超 过2公斤的,其超过部分每公斤加收0.50元,送包重量以不超过5公斤为限;每笔 汇款收费0.10元,送汇款额以不超过30元为限。送包、送汇事前应征得收件人同 意后方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