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8月, 本厂设安全动力科,实行了安全值日员制度,加强安全教育, 初步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31个主要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1957年3月, 安全动力科与基建科合并成立基建动力科,安全工作由劳工科 分管。1958年改由计划科代管,科内设安全员。同年因事故多,5月增设安全科。 1960年以后,安全工作由劳工科代管。 196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产中安全工作的五项规定”,本厂结合生产 情况,制定了安全工作五项规定14条细则。 1964年3月4日,七车间大屋失火,厂党委决定将失火之日定为全厂安全日。 同年5月1日,安全检查科重新成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才得以落实。 1966年5月至1976年, “文革”期间安全科被撤销,绝大部分规章制度被当 做“条条框框”和“管、卡、压”废弃(此时事故统计资料不全)。 1976年6月, 重新设安全科,并成立安全委员会,建立厂、车间,班组三级 安全网, 制订“班组安全员职责”和“主要工种安全操作规程”。1984年3月20 日,安全科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了重新拟定,有:①关于加强生产中 安全工作的五项规定(含1 5条细则);②班组安全员职责(含6条细则);③三十七 个主要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含459条细则) ,下发车间班组,致使全厂安全生产有 章可循,走向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