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乘》按:《水经注》:笼水南出长城中。《寰宇》记云:古名孝水。齐 有孝妇颜文姜,事姑孝养,远道取水,不以寒暑易心,感得灵泉生于室内。文姜 常以缉笼盖之。姑怪其须水即得,值姜不在,入室发笼观之。水即喷涌,坏其居 宅。故俗呼为笼水,今孝妇河也。 孙廷铨 按述征记,梁邹城西有笼水。而《水经注》前文“笼水南出长城中”,后文 又作“泷水”,异字同音,自昔无定。后人好异,独喜缉笼种种之说,更数百千 年,增饰多方,违情日远,遂有《齐乘》所言。甚矣,民之滥听也。今略按事理, 裁其是非。 夫姑之嗜水,量非杯勺,实取餍饫。文姜既感泉生于室,当必显告于姑,以 慰旦夕之求。今掩覆秘密,居为私藏,若将怀悭市重于姑者,孝者固若是乎? 其 谬一也。 妇礼无出门之义,而文姜至以远汲为勤;则是室无多口,室无多口,则必居 无广宅,环堵之间,一席之地,姑来妇往,靡日不通,曷有耳目之前可容盖藏, 不虞终露?虽愚者不为。其谬二也。 文姜既以至孝格天,天恤其勤而生此水、恤妇也,实以慰姑。又何昭示而令 盖藏? 慰姑也,又须避姑。若其不受于天而有私覆,无端怀异,不为善承。其谬 三也。 姑即不仁,有妇如此,宜从孝格,果疑此水,当从面询,何必瞰亡乃来发覆? 如其果尔, 非姑顽嚣,不可诚通;则妇悭深,难以情得,大孝之家,岂其然乎? 其谬四也。 天生此水,既以应姑之求,则应发之无罪,即其有罪,当缘孝妇之心而恕之, 何遽为殃? 今勃焉凭怒坏其居宅,姑妇两无所处,美始而恶终,是祸水也,实骇 人情,岂名天道?其渗五也。 此缉笼者,当受于天乎,抑成于人耶? 若受于天,则事等于虹流星赏,当有 光怪先动里闾,不必覆泉,然后著异;若还成之于人,一杯橙窭薮耳,曷有神力 足为变征,盖则水淳,发则泉涌?其谬六也。 姑嗜此水,须饮无时,妇取呈姑,日焉三发。乃妇频发而不惊,姑一发而致 患,是必姑之恶毒触犯神明,忽焉降割。恶毒之人,不应鉴怜,先为生水。其谬 七也。 原其始倡,不过出于巫祝夸诞之词,成于愚氓轻信之口。学者不察其害义, 遽又援以入书。独有李冗所记,粗为省净。然远稽晋魏之注,事既难详。近察熙 宁之敕,芟而不录,王言有体,疑信昭然。应遵古初,还称孝水,不必引虚诞失 实之言,雕饰前贤以滋谬丑也。康熙四年四月五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