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后期,开始招募汉人当兵,称绿营兵。民国初期,军阀割据,各自为政, 为发展其武装,招兵买马,把劳动人民招募到军营,进行操练,长期服役。另外, 当地官府创办的“乡勇”、“团练”也都是招募的雇佣兵。 1933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规定实行征兵制,但由于政治腐败, 群众反对当兵, 便实行“抽丁”办法,即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在1947年9~10 月间,国民党博山县政府成立征兵委员会,根据南京国民政府的征兵条例,由保 公所进行征兵登记。凡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兄弟两人以上的,均属应征范围。 独丁免征,公教人员缓征。为逃避兵役,出现了雇兵、卖兵、析产分户、继承过 嗣等现象。基于上述情况,征兵任务难以完成,便采取“抓丁”的办法,用武力 把劳动人民子弟捆绑到军营强迫当兵。 1948年5月,博山一次被抓丁1450人,有 的一个村被抓上百人,男青年几乎被抓光,使许多农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