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1961年11月由各界代表17人组成博山区 政协委员会筹委会。12月15、18日分别召开第二、三次会议,确定成立政协博山 区委员会和全体委员名单以及有关事项。 1961年12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 议博山区委员会正式成立(以下简称政协),其日常工作由驻会副主席主持,设工 作人员1名。下设工商、文教卫生和学习委员会。1966~1980年政协工作中断。 1981年3月, 恢复博山区政协机构。下设办公室和学习、文史资料研究、提 案工作3个委员会及医药卫生、科技、工商、文化、综合5个工作组。专职工作人 员1人,年底增至4人。1985年增至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