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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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人员 1954年11月, 泉龙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设会计1人。1956年3月,泉
龙、 城张两初级社合并建高级社,设会计股,有会计、统计、出纳3人组成。生产
队设会计1人。1958年9月~1984年4月,泉龙大队设会计、出纳各1人,生产队设兼
职会计。 1984~1992年,村级财务人员未变。1993年3月,成立实业总公司,村级
财务实行政企合一,建财务科,设科长兼会计1人,出纳1人。

                    财务人员任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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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计           │      出          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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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任职起止年月   │  姓  名  │   任职起止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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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承秸│  1954.11~1956.3 │  周廷福  │  1956.3~19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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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於庭│  1956.3~1958.9  │  张树清  │  1959.12~19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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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树清│  1958.9~1959.12 │  朱瑞昌  │  1962.1~19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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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教承│  1959.12~1965.1 │  房庆秀  │  1965.1~19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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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顺昌│  1965.1~1969.1  │  黄衍友  │  1976.1~19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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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兆玉│  1969.1~1970.1  │  贾元英  │  1982.3~2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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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志广│  1970.1~1975.12 │  杨秀萍  │  2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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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秀娟│  1975.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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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956.3~1958.9为高级社时期,两名财务人员系城张村人。


    记帐方法 初级社时期采用现金收付记帐法; 高级社及人民公社时期采用财产
收付记帐法;1984年,先是采用增减记帐法,1987年起改为借贷记帐法。
    工作范围村级财务除根据需要设置并管好总帐及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物资、
固定资产、应收款、应付款、基金、内部往来等各类分帐外,还要及时搞好财务分
析,成为当家理财的好助手、好参谋。公社化时期尤其重视搞好年终决算,并对生
产队的财务进行指导帮助,定期或不定期审核帐目,使其做到日清月结,按时向社
员公布。队改村后,根据经济建设需要,及时为领导提供信息,使其知“家底”,
统揽全局,更好地抓好全面工作。1984~2001年,共向领导提供信息80余条。经联
社时期,村对财务实行统管,所属集体企业采取承包经营,月终报帐,由村财务统
一记帐核算,编制报表。成立实业总公司后,村属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定额上交,并按月、季、年度报送财务报表,由财务科汇总报镇财政所。
村财务科对企业负有管理帮助、检查指导和审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