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全区总人口630188人,出生9809人,出生率15.616‰,自然增长率 9.969 ‰。是年,全区计划生育工作贯彻区政府制定的“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 效,三年开创新局面”规划,要求各级干部做到“三清一带头”(即清自己、清 子女、清身边工作人员,带头落实节育措施)。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开展形式 多样的宣传活动,改变落后的生育观念。加快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居)计 划生育服务室建设。1988年,推行人口目标责任制,首次在年终政绩考核、评选 先进单位中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1990年8 月,区人民政府制定《淄川 区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计生工作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组成纵向到底、横 向到边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由突击型、粗放型管理,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 化、科学化管理转变。1991年,制定并实施育龄妇女全程跟踪服务方案,实行全 方位规范化孕期保健服务管理, 并在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是年 始,区、乡镇、村相继建立人口学校,培训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育龄妇女。对符 合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实行准孕通知书制度, 促进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 1995 年,制定《人口计划管理程序》,生育行为走向规范化、法制化。1996年始,贯 彻计划生育工作“三不变”、“三为主”和“三结合”方针,即现行政策不变, 既定人口目标不变,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宣传教育为主,经常性工作 为主,避孕节育为主; 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相结合, 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相结 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启动计划生育帮扶工程,先后帮扶8个乡镇 10 个村筹建养牛场、鞋帮厂、小杂粮加工厂等“三结合”项目。开展六个险种的计 划生育保险,解除育龄群众后顾之忧。1997年,投资 11 万元建成计划生育系统 NOVLL网络,翌年,升级为NT网,为全区11 万已婚育龄妇女建立优生优育生殖健 康档案。1999年,作为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区之一,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 选择。2000年始,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村民自治,建立由村“两委”牵头,计生专 职人员配合,计生协会参与的村级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宣传 《 人口与计划生育 法》,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2002年底,区、乡镇两级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 284人, 479 个行政村(社区)专职计生主任和育龄妇女小组长等专兼职人员达 2000人。全区总人口672602人,出生6626人,人口出生率9.857 ‰,自然增长率 3.579‰。群众生育观念明显改变,农村独女户夫妇1410 对自愿退掉二胎生育指 标,终生只要一个孩子。 1994年10月,区计生委被国家人事部、国家计生委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 体称号。1996年4 月,淄川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先进 县(区)称号。1998年4 月,淄川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计划生育先进集 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