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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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 年 6 月,区粮食系统、教育系统、城乡建委系统相继建立内部审计机
构,开始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是年,遵循边组建边工作的方针,全区内审机
构按照“一审、二帮、三促进”的指导思想,普遍开展财务收支审计试点工作,
重点推行上级审计机关确定的三项审签制度,即贷款申请书、纳税申报表和财务
决算报表必须经过内审机构审签。是年,35个单位完成内部审计,查纠违纪违规
金额18万元,查处损失浪费金额32万元,促进增收节支8 万元。年内,磁村、龙
泉、昆仑、洪山、寨里5个乡镇建立审计机构。

  1987年10月,举办培训班,对培训合格的55名内审人员颁发审计证。同年,
开展经济效益审计70项,纠正违规违纪资金62万元,增收节支26万元,完善管理
制度50项,提出审计建议100 条(次),帮助企事业单位改进经营管理,间接创
造效益50多万元。是年,印发《淄川区乡镇审计工作暂行办法》,23个乡镇全部
设立审计所,每所配备3~5名专职审计人员,全面推行乡镇审计监督制度。

  1989年,内审机构在部门、单位行政一把手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每个内审
机构配备2名专职审计人员,并进行培训。是年,完成审计项目160个,查出并纠
正违纪金额292万元,增收节支62万元,减少损失浪费62 万元。其中承包经营责
任审计,完成审计项目94 个。区粮食局通过内部审计纠正有问题资金 48.7l 万
元,双增双节16 万元。开展基本建设项目决算审计,直接为企业增加效益 6 万
元。

  1990年始,通过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先后清理债权债务8520
万元,收回应收款3660万元,排除各种沉淀资金1320万元,增加效益1780万元,
减少损失浪费630 万元。全区乡镇审计先后使百余个濒临倒闭的乡镇企业起死回
生,扭亏为盈。是年3 月,在全市内部审计经验交流会上,淄川区以《发挥审计
监督作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为题,作经验介绍。

  1991年,通过多项专案审计,查结人民来信来访110件,查出贪污贿赂案 11
起,涉案金额38.9万元,15 人分别受到党政纪律处分, 3 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审
理。

  1993年,开展审计“三评”活动,即在区直部门和乡镇政府中评选审计工作
先进单位,在区直部门和乡镇政府领导中评选先进个人,在专兼职审计干部中评
选优秀审计员。评出乡镇、部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15个、先进个人23人、优秀审
计员32人。是年,《中国审计》第五期以《大有希望的事业》为题刊载淄川区乡
镇审计做法,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天津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省等50个
单位前来学习。

  1994年,机构改革编制减少,仅经委、卫生、交通等保留内部审计机构(金
融系统除外)。

  1995年始,内审机构重新恢复。金融、供销、城建、教育、卫生等行业形成
比较完整的内审网络。20个乡镇均有审计所,罗村、洪山、城南等乡镇的部分经
济发达村建立内部审计科。

  1997年,区政府颁布《淄川区乡镇审计办法》,对乡镇审计的性质、地位、
作用、权限、义务等作出规定。

  至2002年底,内部审计完成审计项目330个,查纠各类违纪违规金额 280 万
元,提出审计建议70条,帮助单位完善各种制度 80 项,促进单位实现增收节支
201万元,纠正账务差错87笔,涉及金额88万元,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308万元;
乡镇完成5900个审计项目,查纠各类违纪金额3.08亿元,帮助村委和企业完善各
种管理制度2330项,提出合理化建议1.91万条,促进增收节支8620万元。

  全区内部审计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年份│审计单位│违纪违│损失浪│促进增收│
  │    │(项目)│规金额│费金额│节支金额│
  ├──┼────┼───┼───┼────┤
  │1986│    35  │   18 │   32 │     8  │
  ├──┼────┼───┼───┼────┤
  │1987│    45  │   62 │   52 │    26  │
  ├──┼────┼───┼───┼────┤
  │1988│   113  │  203 │   75 │    36  │
  ├──┼────┼───┼───┼────┤
  │1989│   160  │  292 │   57 │    62  │
  ├──┼────┼───┼───┼────┤
  │1990│   172  │  212 │   89 │    59  │
  ├──┼────┼───┼───┼────┤
  │1991│   345  │  432 │  222 │   101  │
  ├──┼────┼───┼───┼────┤
  │1992│   503  │  750 │  189 │    98  │
  ├──┼────┼───┼───┼────┤
  │1993│   555  │  812 │  320 │   123  │
  ├──┼────┼───┼───┼────┤
  │1994│   287  │   54 │  117 │   167  │
  ├──┼────┼───┼───┼────┤
  │1995│   375  │   89 │  102 │   111  │
  ├──┼────┼───┼───┼────┤
  │1996│   368  │   77 │   78 │    63  │
  ├──┼────┼───┼───┼────┤
  │1997│   392  │   54 │  105 │    69  │
  ├──┼────┼───┼───┼────┤
  │1998│   320  │   60 │  156 │   170  │
  ├──┼────┼───┼───┼────┤
  │1999│   330  │  230 │  120 │   170  │
  ├──┼────┼───┼───┼────┤
  │2000│   310  │ 1005 │  690 │   958  │
  ├──┼────┼───┼───┼────┤
  │2001│   310  │   60 │  145 │   135  │
  ├──┼────┼───┼───┼────┤
  │2002│   330  │  280 │  187 │   201  │
  └──┴────┴───┴───┴────┘

  注:此表数字不包括乡镇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