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 淄川县教育行政机构称“儒学署”,署内设教谕、训导各1人。教谕 既是县级教育行政学官,又是县学的教官。 清宣统二年(1910年),县设劝学所,置劝学员2~3人。 民国12年(1923年) ,县劝学所改为教育局,配有督学1人、视学员2~3人。 民国19年(1930年),教育局配有督学、教育委员、事务员共9人。 民国22年(1933年),改县教育局为第五科。 1939年,淄川县抗日民主政府第四科主管教育工作。1946年成立县教育委员 会。下半年,县政府设教育科。1947年,淄川县政府设教育科。 建国后,县(区)初设教育科,后改文教科,1972年改称教育局。 建国初期,县下设区,各区设文教助理员,统管全区文教工作。1955年,县 改区建制以后,各乡(镇)设文教助理员。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各公社一度设文 教部。 1966年,各公社建立教育组,置助理员、业余教育辅导员、会计各1人。 1978年以后,各公社又建立了中心学校,设书记、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 主管全公社(乡、镇)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