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抗日民主政府 淄川县抗日民主政府子1939年6月在淄川东部的井筒村成立。 它具有抗日民 族统一战线联合政府的性质,由各界人士代表会议根据中共淄川县委的提名,民 主选举吕民三(吕允忠)为县长。内部机构设四科一局,一科长张益三(兼秘书)、 二科长周颖川、三科长许文卿、四科长刘亚华。10月成立公安局,郭俊三任局长。 郭叛变投敌后,晏兴堂任局长。抗日民主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党的“动 员组织民众,建立统一战线,反对投降,争取抗日”的方针,领导淄川人民积极 开展抗日斗争,同时组建了二、九区公所,加强了抗日基层政权的建设,工作开 展达180余村15万人口。 抗日民主政府的建立和发展,极大地鼓舞了淄川人民抗 日斗争的热情,也震惊了敌人。日军多次纠集兵力对淄东地区实行频繁的扫荡、 清剿,先后在九区的罗村、二区的佛村、三区的田庄安设据点。1940年春,赵一 川接任县长时,淄东形势极端恶化,县政府转入游击活动。是年夏,县政府由淄 东迁至淄西, 机关驻镇门峪、山王庄一带。1941年9月18日,日军以两万重兵对 淄西地区实行了“闪电式”的大扫荡,抗日力量受到很大损失,根据地只剩下了 “十里之长,一沟之宽”的极小区域,生活很艰苦,要靠煮食树叶来维持。为使 淄川县对敌斗争有较大回旋余地,博山县的二区、章丘县的青山区、莱芜县的茶 叶区、 台头区先后划归淄川县领导。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县政府移驻城区 附近的商家庄,原章丘县、莱芜县、博山县的几个区回归原县,淄东的蟠龙、洪 山、蓼河区也回归淄川县。1946年1月,县政府进驻淄川城。 1940年6月县政府西迁时,设淄东行署,周胡州为主任,1941年秋撤销。 1943年lO月建立淄西办事处,房众夫为主任,配有武装部队,主要任务是: 坚守淄西通道,保证战时胶东、渤海与山东领导机关的联系。1945年日军投降后 撤销。 二、淄川县政府 淄川县政府是由抗日民主政府顺延而来的,其内部机构设置仍沿用抗日民主 政府的编制。1946年下半年,国民党军队大举向解放区进犯,县委、县政府积极 贯彻“针锋相对、坚决斗争”的方针,领导全县干部群众支援前线,开展了以土 地改革为中心的减租减息、反奸诉苦,剿匪、反特反霸一系列民主改革运动,加 强了解放区的建设。1948年3月,淄川城最后获得解放,县政府即驻淄城。 三、淄川县(区)人民政府 建国初,淄川县人民政府系建国前淄川县政府的改称。县人民政府内部机构 设县长1人,副县长1人,下设:秘书室、民政、财政、建设、文教、工商、卫生、 劳动、 统计各科、税务局、公安局、法院12个工作部门。1955年4月撤销县制, 设杨寨区(农业区)、昆仑区、洪山区(矿区)为三个市辖区。 四、淄川区人民委员会 1956年2月,撤销杨寨区、昆仑区,建立淄川区,其行政机构称人民委员会。 1958年4月, 撤销洪山区,所辖区域并入淄川区。区人民委员会的内部机构设办 公室、民政科、财政科、生产合作科、文教科、人事科,计划统计科,工商科、 卫生科、劳动科、交通科、农水科、淄川税务分局、淄川粮食分局、淄川公安分 局、 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人民银行淄川区办事处。8月撤销工商科,设 淄川商业分局,共19个工作部门。 1965年,淄川区人民委员会的部门有: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科委、建设房 产科、财政科、劳动科、粮食局、交通局、人事监察科、税务局、农业科、林业 科、水利科、工业一局、工业二局、工业三局、商业局、供销社、民政科、文教 科、卫生科、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人民银行、农业银行。 五、淄川区革命委员会 1967年3月22日, 建立淄川区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统一的体制,原区委、 区人委机构一律撤销。区革命委员会设有:办公室 (管理原区委、区人委办公室 的工作)、政治部(管理原区委各部委的工作)、生产指挥部(管理原区人委各部门 的工作)、后勤部(管理原工、基、交、财、贸部门的工作)、保卫部(管理原公、 检、法部门的工作)、监察委员会(管理党、政人事监察工作)。 1971年,党政统一的“两部一室”(区革委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办公室)的 体制基本定型,开始恢复局的名称。1974年,区革命委员会下设32个工作部门: 办公室;政治部,下设组织组、宣传组、群众工作组、办事组;生产指挥部,下 设工业一局、工业二局、交通局、建设局、商业局、工商局、粮食局、财政局、 建设银行淄川区办事处,人民银行淄川区办事处、农业银行淄川区办事处、农业 局、水电局、教育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办公室、物资局、邮电局、劳动局、知 识青年上山下乡安置办公室、民政局、科学技术组、计划组;区法院、区公安局。 1977年,实行党政分开,撤销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恢复区委各部、委、群 众团体建制。撤销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建立第二办公室、计划委员会、农 林水办公室,工业交通办公室、文教卫生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分管各局的工作。 1979年,区革命委员会内部机构设:办公室;第二办公室,分管计划委员会、 劳动局、人事局、科委、物资局、民政局;农林水办公室,分管农业局、林业局、 水利局、农机局、农业区划办公室,沼气办公室、农电局、一千渠管理局、气象 地震局、多种经营办公室;工业交通办公室,分管煤炭工业局、工业一局、工业 二局、交通局、环境保护办公室、邮电局、建设局、房管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财贸办公室,分管供销社、商业局、工商局、粮食局、外贸局、人民银行淄川区 办事处、农业银行淄川区办事处,建设银行淄川区办事处、财政局。文教卫生办 公室,分管教育局、文化局,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生育办公室、卫生局、广播 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六、淄川区人民政府 1981年1月, 淄川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淄川区人民政府 领导成员,区长1人,副区长6人。原区革命委员会的工作部门改称为:区政府办 公室、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委员会、财政贸易委员会、文教卫生委员 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与教育局合署)、人事局、民政局、教育 局、劳动局、物资局、交通局、煤炭工业管理局、第一工业局、第二工业局、对 外贸易局、建设局、房产管理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财政局、商业局、 粮食局、文化局、卫生局、沼气办公室、知青办公室(与劳动局合署)、多种经营 办公室、环境保护局、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档案局、公 安分局、司法局、物价局、公社工业局、广播事业管理局、供销合作社、建设银 行淄川区支行、 爱委会办公室、农业调查区划办公室。9月,增设统计局、工业 公司。12月,计划生育办公室改称计划生育局。1983年建立审计局,分设财政局、 税务局,计划生育局改称计划生育委员会。 1984年5月, 淄川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区长1人,副区长4 人。是年上半年,本着机构要精简、人员要减少、班子要精干的精神,对机构进 行了改革,列政府序列的单位是:办公室、计委、经委、科委、城乡环保委、体 委、计生委、民政局、司法局、人事局、劳动局、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工 商局、统计局、物价局、物资局、商业局、交通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利局、 粮食局、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与经委合署)、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撤销了 财委、文委、建设局、房管局、工业公司、沼气办、档案局、职工教育办、农委、 多种经营办、外贸局。农机局改为农机服务公司,广播事业管理局改为广播电视 管理站,农业区划办设在农工委,爱委会设在卫生局。地名办设在城乡建委。区 志办公室正式列编为事业单位。6月恢复环保局,年底增设老干部局(列政府序列)。 1985年8月恢复档案局, 设信访办公室,区供销社改称淄博市淄川区供销合作社 联合社,为企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