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业是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商业所有制形式,其基本成分 多数系小商小贩。 1953年淄川县有小商小贩2119户, 2331人,资金20。6万元,人数占私营商 业的54.5%,资金占私营商业总额的30.5%。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公布以后,逐 步对他们进行改造,通过经销、代销,合作商店等形式,引导其走向合作化的道 路。 1956年,经过安排和调整,过渡到供销合作社779户,1042人,合作商店55 处(338户,405人),代购、代销206户,216人,合作小组 127个(924户,961人), 经销263户,270人,总计2510户,2888人,占小商小贩总数的83%。当时商业系 统有14个合作店组,共11O人,它们按业务分工归口管理,各归口单位设商政股, 对合作店组直接管理,其性质属集体所有,自负盈亏,人员工资实行“死分活值” 的办法。1958年,合作店组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过渡,“一步登天”过渡到全民 所有制商业,过渡后给商业工作带来严重的后果:一是由原来的多渠道经营变成 单一的经营,一些灵活多样的经营特色,便利群众的经营方式不见了,国营商业 给啥卖啥,等客上门,不再走街串巷;二是出现了“吃官饭,打官鼓,官鼓破, 公家补”的消极情绪,服务质量下降,经营积极性降低;三是有部分不法商贩混 入国营企业后,打着国营企业的招牌营私舞弊,造成管理混乱;四是有些小商小 贩退出了流通领域, 给国营商业加重了负担。为此,1961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 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并入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小商小贩划出去,让他们再走合 作化道路。 到1962年底“一步登天"的合作店组基本划出,重新组成合作形式。 1964年5月,区财贸政治部派出4名政治指导员,成立了中共党支部,加强了对合 作店组的政治思想教育,其业务经营仍归口管理。是年属商业系统的合作店13个, 职工110人,资金30798.67元。它们是淄城合作照相馆、淄城合作旅馆、西关合 作饭店、百杂合作店、西关蔬菜水产合作店、淄城合作理发店、西关洗染厂、洪 山大马路饭店、洪山合作理发店、洪山回民肴菜合作店、昆仑合作饭店,昆仑合 作照相馆、昆仑合作理发店。1965年,淄川区商业局增设合作办公室,对集体商 业进行管理。 “文化大革命”期间,合作店组,合作人员受到了冲击,在经营范围、货源 供应、税收和各种福利待遇等方面采取了禁、限、管、卡的做法,严重挫伤了他 们的积极性。 1976年8月,合作店组按照经营分工,设为淄川区第二百货商店, 淄川区第二饮食服务商店。 第二百货商店建店初期辖三里沟百货门市部、西关蔬菜门市部、寨里蔬菜门 市部,共有职1167人,流动资金12万元,固定资金1.7万元。1977年接收了淄城 百货商店西关门市部, 1979年接收洪山商店寨里矿一井门市部,1980年5月接收 二井门市部, 1983年7月改称淄川区百货公司,先后又有淄城、洪山、昆仑百货 商店的9个门市部交给公司管理,1985年有职1235人,固定资产37万元。 第二饮食服务商店建店初期有职1183人,下属11个门市部,流动资金14万元, 固定资产lO万元。1978年社会招工101人。1979年7月与国营第一饮食服务商店合 并,成立淄川区饮食服务公司,实行国营、集体两本账核算。1981年7月,国营、 集体分开,集体饮食服务业又分成淄川第二饮食服务商店、昆仑饮食服务商店。 1983年组建为淄川区商业综合服务公司。1985年有职1225人,固定资产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