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面积 1937年前,淄、洪、昆三镇共有房屋(包括公房、民房) 14193间,建筑面积 205803平方米。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国民党政府的破坏,房屋面积锐减, 到建国前,这三个城镇有房屋13278河,建筑面积185900平方米。 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镇人1:1的不断增加,民用建筑面积 逐步扩大,淄、洪、昆三镇的民用建筑主要经历了四个不同的发展时期。 (一)1949~1957年。 由于战争刚刚结束,国民经济急需恢复,地方经济力量有限,因此,只着重 在淄。 洪、昆各厂矿企业附近兴建一些职工宿舍。8年中,三个城镇的民用建筑 共投资184。 8万元,新建房屋2540间,建筑面积30490平方米。1957年全区城镇 共有房屋15818间,建筑面积209648平方米,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初步得到改善。 (二)1958~1965年。 由于“大跃进”。人民公社等政治运动和三年严重自然灾害的影响,民用建 筑发展缓慢,8年中,民用建筑共投资168万元,新建房屋仅1950间。 (三)1966~1978年。 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和破坏,民用建筑发展甚微,建成的民用建筑, 质量也很差。 (四)1979~1983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除大量 投资扩大城镇居民住房的建筑面积外,还动员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集资兴建各种 民用建筑, 进而缓和了城镇住房的紧张状态。5年中,城镇民用建筑共投资2792 万元。 二、建筑结构 明、清期间,淄川城区一般民房多是砖、石、木、土结构,等腰三角形屋架, 一层式尖顶房屋。屋面多以麦秸盖。一般富户住房为块石基座,青砖墙、灰瓦顶、 木棂门窗,较大的地主。绅商、官吏等,虽然也采取砖、石、土,木结构,但基 座所用块石,均经精工雕琢。同时,以斗拱多寡和建筑彩饰的不同而区别官吏等 级的不同。 建国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城市居民生活的不断提高,建筑技术的改进,民 用建筑结构也随之变化。20世纪50年代的民用建筑结构以石基、青砖墙、木架、 青、红泥瓦盖顶、玻璃门窗的简易平房为主,60年代,部分民用建筑以钢筋取代 木梁,砂子灰浆砌墙,缸瓦盖顶,70年代,随着水泥、沥青、釉面砖、涂料、水 泥花砖、块石料以及各种搅拌机,电夯机、塔吊等新建材、新设备的发展,出现 了砖石墙体,钢筋混凝土楼板的2~4层楼房建筑。到80年代,民用建筑以钢筋混 凝土为主的建筑结构广泛应用。 三、建筑布局 明、清时期,淄、洪、昆三镇的民用建筑多为一进四合院或数进四合院。每 一院内,前后厅堂3~5间,左右对口厢房各2~3间。前厅为客房,后厅为居室。 前厅的一侧为大门,院内有影壁或厢房山墙,与过道相对应。建国初至60年代, 民用建筑多为3~4间正房,2~3间厢房,独宅独院。公共住宅,每户2~3间,每 排数户,每户建一小院,并配有小仓库和小厨房,自70年代始,为了节约用地, 民用建筑向高空发展,布局日趋多样化。一般以楼幢为单位,一幢楼为一合院。 楼内布局或一梯2户, 或一梯3户。每户1.5室至4室。居住面积25~70平方米, 设有厨房、厕所,前有阳台,后有凉台。楼下合院内,每户配6~8平方米的平房 或红瓦房一间。 1983年,新建一批二层干部离休楼,一幢2户,每户上、下两层 共4室, 并配有厨房、小仓库、厕所和小浴室。设有前阳台、后凉台各一个,后 凉台约12平方米。楼前面用彩色釉面砖和涂料装饰,建筑面积每户为100平方米, 户与户之间用花砖墙相隔,一户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