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至民国期间,崂山境内嫁娶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旧习。联姻过程 是: 一、说亲 媒人提亲,双方父母相互了解,中意则先请人“合八字”,按12属相和“五行” 推算,若不相克,便选吉日“下聘传柬”。 二、订亲 双方确定联姻后,男方备好“定亲礼”(饽饽、现金、首饰、衣料等),馈赠女 方,俗称“撒媒柬”,并具“媒柬”,写明男女年庚、家长和媒人姓名,双方交换, 作为联姻依据。 三、送日子 男方根据女方的命相,查定喜期,通知女方,俗称“送日子”(再备饽饽、肉、 鱼等礼品馈赠女方),并附“迎婚帖”,上书新娘冠笄、坐帐、开面、梳妆、上下轿 的面向,与“嫁女客”所忌属相等事宜,即备嫁妆(较好的是1橱、1桌、2箱、2凳、 2盒、2匣,内装被褥、衣服、化妆品、栗、枣等)嫁女。双方各自通知亲友,亲友以 钱、物为礼品相赠,男方称“看喜”,女方谓“添箱”。 四、娶亲 吉日前日下午,男去女家抬嫁妆,晚上吹鼓手奏乐祝贺。翌日,亲朋登门祝贺, 布置新房, 张贴对联、喜字,备亮轿、花轿各1乘,新郎着长袍,戴礼帽披红戴花, 吹鼓手奏乐前行至女家迎娶,女家宴请新郎。宴后,新娘穿嫁衣,戴花冠,蒙“覆脸”, 由嫁女客扶上轿, 与新郎分乘各轿回男家,有4名“送客”相随。到家后,嫁女客扶 新娘下轿,男前女后踏红毡入门庭,设香案拜天地,入洞房,并设宴招待送客。晚间 吃宽心面,行“合卺礼”(俗称喝合婚酒)。次日,女家送食盒看女。三日,新娘拜 公婆及诸姑伯叔并祭祖, 长辈赠给磕头礼(3日之内繁冗俗礼极多,不胜赘述,以上 仅其要者)。四日,新郎偕新娘与弟(俗称跟牲口的)回女家拜岳父母。新娘回婆家, 带“上炕礼”(花生、点心、鸡蛋、包子等)赠送公婆、姑嫂、伯叔。 五、喜事新办 新中国成立后,婚姻自主,订婚不讲彩礼,结婚不坐花轿,初期双方秧歌队、后 多为自行车迎送。60年代逐渐多用汽车。张贴对联喜字,亲朋登门祝喜照旧。无什仪 式。新房摆设多由男方购置,一般有大衣橱、写字台、双人床,少数有录音机、电视 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