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崂山地区无专门体育设施,民间体育活动都是自择场地,自聘教师,自 备器械。清光绪三十年(1903年),兴学堂后始有近代简单的体育设施。民国时期, 中学、完全小学仅有狭小的体育场地、简易的篮球场地及其他简单体育器材。 解放后,体育事业逐步发展,体育设施不断加强,厂矿、企事业单位相继建起了 体育场地。至1987年,全县有灯光球场20余个,各中、小学普遍设有体育场,其中规 模较大、 建设较好的田径场地80余个,篮、排球场地400余个。这些较好的场地均设 有篮球、排球、单双杠、高低杠、木马、跳箱、垫子、铅球、铁饼、标枪、手榴弹等 体育运动器械。县体育运动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体育设施主要的有崂山体育场和崂山体 育馆。 一、崂山体育场 崂山体育场始建于1968年,位于李沧路西侧,周长250米,跑道6条。1979年铺成 250米炉渣跑道。 1981年扩建成300米跑道。1986年11月第二次扩建,由原300米跑道 扩建成400米炉渣跑道,直道7条,弯道6条,场内建有足球场1个,跳跃和投掷项目场 地皆备,场地四周都安装排水管道,东南端还建起8层看台,可容纳观众2500余人。 二、崂山体育馆 崂山体育馆位于李村峰山路东端南侧。1985年10月破土动工。1986年12月竣工。 体育馆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投资70万元,设1000座席, 为2层专用体育设施。上层为地板地面,主要是比赛场地,可供篮球、排球、乒乓球、 武术、柔道、摔跤、拳击、文艺演出等比赛和使用;底层为宿舍,水泥地面,可供举 重和其他体育项目的训练使用。 1987年6月接待了国家男子篮球队和山东省男子篮球 队的表演比赛。 9月接待了国家女篮和山东女篮及山东青年男篮表演比赛。10月又接 待了日本山口县妈妈排球队来访比赛。 之后又接待了不少文艺团体演出和5个球队的 训练和比赛。经使用证明,达到了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