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山东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全市撤销了乡镇婚姻登记机构, 实行了由市民政局集中进行婚姻登记与管理的新体制。 6月由市政府批准成立 了“婚姻登记管理处”,选配了专职婚姻登记管理处主任1名和婚姻登记员2名, 经过省、市培训,持证上岗,达到了省政府规定的分设婚姻登记室、协议离婚 室、档案保管室、接侍候登室、婚前健康检查等标准,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更 加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1999年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先进婚姻登记管理 处”。为了规范婚姻介绍市场,加强对婚姻介绍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经山东省 民政厅鲁民婚介字[2000]第40号文批准,由婚姻登记管理处主办成立了“章 丘市红玫瑰婚姻介绍所”,这是境内第一家依法成立的婚姻介绍所,为未婚青 年男女和单身家庭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择偶场所。民政部门以此为阵地依法对全 市婚介机构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使之成为民政系统文明服务的又一窗口。 1996~2000年章丘市婚姻登记情况表 ┏━━━━━┯━━━━━━━┯━━━━━━┯━━━━━━━━┓ ┃ 年 度│ 准予登记 │ 恢复结婚│ 离婚(调解) ┃ ┠─────┼───────┼──────┼────────┨ ┃ 1996 │ 10627 │ 3 │ 69 ┃ ┠─────┼───────┼──────┼────────┨ ┃ 1997 │ 8831 │ 8 │ 58 ┃ ┠─────┼───────┼──────┼────────┨ ┃ 1998 │ 7952 │ 3 │ 55 ┃ ┠─────┼───────┼──────┼────────┨ ┃ 1999 │ 8896 │ 4 │ 57 ┃ ┠─────┼───────┼──────┼────────┨ ┃ 2000 │ 7412 │ 3 │ 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