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章丘市群众体育突出抓了“四点” (学校体育是重点、机关体育 是弱点、农村体育是难点、老年体育是热点) 。章丘市的群众体育工作围绕全 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迎接“全国体育先进县复查验收”而 开展,成立了迎复检验收小组,先后对全市29个乡镇,36处中、小学,46个市 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对照复查验收标准(九条三十四款)逐一进行了检查督促。 4月, 由省体委、济南市体委组织复查组代表国家体委对章丘市体育活动进行 了抽查。 10月30日, 国家体委下发群体字[1996]168号文件,正式批准 章丘市为“全国体育先进县复查合格单位”。同年,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 集体。1998年被济南市授予“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市体校除每年向上级 体育部门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外,还向社会输送了大量体育骨干力量,为促 进全市群众体育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1997年市体校被国家体委授予 “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