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地税部门共负责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 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 使用(牌照)税、屠宰税等12个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省水利建设基金、章丘市 教育资金等3个收费项目。 1999年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2000年起,暂停征收 投资方向调节税、停止征收省水利建设基金。 组织收入工作主要措施:认真编制落实税收计划,对全市税源状况进行调 查分析,及早制定、按季度下达收入计划,将收人任务落到实处;严格考核, 加强收入调度,对税收收入实行每日调度,每旬分析,每季度对收入计划执行 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加大税收执法力度,提高征期申报、入库“两率”, 处罚纳税违章行为,促使税款持续均衡入库;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对全市年纳 税额3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行重点税源监控; 坚持搞好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 动和日常宣传活动,提高全民依法纳税意识。 1996~2000年各项收入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 ┃ 年度 │ 税收收入│ 占年计划 │ 比上年增长│ 基金收费 ┃ ┠────┼─────┼──────┼───────┼──────┨ ┃ 1996 │ 7832 │ 105.72% │ 32.31% │ 2482 ┃ ┠────┼─────┼──────┼───────┼──────┨ ┃ 1997 │ 10757 │ 103.13% │ 23.54% │ 2330 ┃ ┠────┼─────┼──────┼───────┼──────┨ ┃ 1998 │ 13392 │ 110.99% │ 24.49% │ 1363 ┃ ┠────┼─────┼──────┼───────┼──────┨ ┃ 1999 │ 16741 │ │ 21.33% │ 1130 ┃ ┠────┼─────┼──────┼───────┼──────┨ ┃ 2000 │ 20782 │ 106.63% │ 24.14% │ 9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