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要部署,重点围 绕“四分开一完善”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狠抓贯彻落实,保证了粮食流 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1998年5月,按照上级部署,结合章丘实际,章丘市 政府制定印发了《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 粮食部门积极推进各项改革,组建了粮食收储管理中心和粮油工贸总公司,分 别对全市粮食政策性业务和附营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在人、财、物等方面与粮食局脱钩,基本实现了政企分开。在此基础上,对粮 食购销业务和附营业务进行分离。研究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分离原则和办法。至 年底,全市19个粮所主、附营业务分离的分账建账、工商登记注册、资金划转 等项工作完成。1999年4月底顺利完成了人员分流工作。全市19个粮所的442名 职工, 留在购销企业219人, 其余223人一次性分流到附营企业,分流率达到 52.7%。至此,全市粮食购销业务与附营业务分离工作圆满完成,走在了济南 市兄弟县、区的前列。 敞开收购、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得到了较好执行。 全市粮食购销企业努力克服仓容严重不足的困难,广泛开展“满意在粮所”优 质服务活动,积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坚持常年、常时挂牌收购,不 拒收、不限收、不停收;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政策,不压级压价或抬级抬 价,较好地保护了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按照“库贷挂钩、钱随粮走”的原 则,积极管好用好粮食收购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新增贷款与库 存同步增长,粮食销售款归行率达到100%,实现了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 粮食购销企业严格执行省政府确定的顺价销售原则和作价办法,达不到顺价销 售价格的,宁可不销,也不低价亏本销售。同时,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全方位 促销,粮食销售数量逐年增长。同时,工商、粮食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粮 食市场的监管,及时查处非法收购粮食的案件,促进了粮食市场秩序的好转。 1999年5~8月、2000年5月至秋粮收购结束,市监察局、计委、审计局等8部门 联合进行全市粮改执法监察,及时纠正和处理查出的问题,保证了粮改工作的 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