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2000年,市物价局从扩大宣传入手,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加 强制度建设入手,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了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健康开展。一是 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法制观念。5年来,章丘市物价局针对大部分商品价格放 开后,在部分群众中存在的不同认识,采取各种形式,突出价格法规和政策宣 传, 先后举办各种培训班6期, 培训收费员、价格工作者1800人次。《中华 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后,市物价局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图板、张贴标语 口号、发放宣传材料、在电视台和报纸开办栏目、举办《价格法》电视知识竞 赛,让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了解《价格法》的内容。为进一步做好 物价管理工作,1998年3月,在济南市十个县(市) 、区中率先成立了价格研究 会,并积极开展活动,目前已有数篇论文被国家、省级刊物采用,并有论文获 奖, 为此,1999年1月,《泉城价格》编辑部出了专辑;二是完善制约机制, 规范执法程序, 保障执法责任制的落实。5年来,为确保严格执法,增强物价 执法人员的责任心,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把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市物价局实行了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制。在办案中实行了立案、审案、定案三权 分立制度,对单位的检查和处理,由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检查办 案中,规定必须二人以上办案,实行着装上岗、亮证检查、依法行政。市物价 局制定实行了《价格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价格监督检查办案 程序》等规章制度,在依法办案中着重抓了三个环节:一是案前准备。主要是 学习有关法规,掌握政策规定和文件依据。二是案中查办。主要是宣传法律法 规,宣传政策要求,争取被查单位的理解和配合,依法依规认真检查。三是案 后审定。主要是认真审核查出的问题,依规听取被查单位的陈述,做到事实清 楚, 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5年来,市物价 局查办300余件案件, 没有发生一件违法案件和错案,保证了办案质量,在依 法行政的同时,市物价局认真执行人大的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 和建议。1998年,代表反映医疗药品价格高,群众难以承受的意见,立即组织 人员检查,根据检查的情况与卫生医疗单位研究了整改措施,并适时召开了全 市药品价格工作会议,有力地整顿了全市药品价格秩序,减轻了群众负担,给 了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