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7年开始, 市人事局负责全市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至 2000年全市共接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4842人。其中1997年接收毕业生1088 人, 就业1088人,占100%;1998年接收毕业生1170人,就业1100人,占94%; 1999年接收毕业生1280人,就业880人,占67%;2000年接收毕业生1304人,就 业377人, 为保证大中专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①搞好 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准确编制就业计划方案;②每 年举办一次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见面洽谈会,为毕业生供需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 条件和机会;③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政策 精神,部署全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④强化宏观调控,规范双向选择,积极 指导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择人、择业行为;⑤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到乡镇 村办企业民营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人事部门积极为毕 业生就业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为大中专毕业生到非国有制经济单位就业创造了 必要条件,进一步拓宽了毕业生就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