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烟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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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章丘县烟草公司成立于1983年10月。1984年,成立章丘县烟草专卖局,
两者合署办公, 一个机构两个名称。 1992年8月, 章丘撤县设市,章丘县烟草公司
(专卖局)改称章丘市烟草公司(专卖局)。1996年,有干部职工30人。其中,局长
(经理)1人、副经理1人。内设人秘、专卖、业务、财务等4个科室,1个综合经营部,
10个卷烟批发部。 1998年5月,为开拓和占领卷烟市场,公司在明水城区增设山泉、
绣江2个批发部,形成了遍布城乡的销售网络。9月,成立“烟草专卖稽查大队”,下
设5个稽查中队和1个专卖督查中队。同时,将山东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章丘分
公司更名为“山东烟草购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章丘分公司”。设专职局长、
经理各1人, 政企相对分开,各司其责。2000年10月,为深化和完善山东省烟草体制
改革,进一步理顺山东烟草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名为“山东省济南市烟草有限公司
章丘分公司”。2001年5月,开展“城乡一体、访送分离”经营模式,公司将城区3个
批发部合并,在原来送货上门的基础上,实行访送分离。2002年,根据上级要求和企
业的实际,公司继续深化经营体制改革,撤销田家柳、辛寨、南大寨3个便民服务点,
公司成立稽查科、机动中队、管销所。管销所负责对卷烟零售户实行户籍化管理。至
2002年底, 公司共有干部职工34人,下设5个科室,1个综合经营部,6个机动中队,
12个管销所。
【卷烟销售】 1985年,市烟草公司实现销售收入737万元,利润24万元。至1990
年,公司管理的卷烟批发点共12个,经营卷烟户3290户。全年,共销售卷烟2.39万箱,
实现销售收入2880万元,利润62万元。1991年,公司根据市场变化的特点,在全市扩
大卷烟批发市场,由过去的12个批发点扩大到20个,同时加大对卷烟市场信息的反馈。
1992年, 公司内部机构改革,调整人员,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热情。 1996年,全省烟
草行业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高档卷烟,减少中低档卷烟;针对
生产与需求的矛盾,市烟草公司加强与生产厂家的联系和兄弟县公司的协作,适时调
剂购进适合农村市场的卷烟,并拓展向浙江、宁夏等省外市场的卷烟业务。全市卷烟
经销户共1518个,其中,国营、集体138户,个体1380户,分别占9.09%和90.91%。
年底,共实现销售收入3627万元,利润88万元。 1997年,随着个体经济的蓬勃发展,
部分个体经营卷烟零售户违犯了《烟草专卖法》,私自从渠外购进假冒伪劣卷烟,严
重冲击和扰乱了卷烟市场的秩序。为了有效地遏制这一违法现象,让消费者抽上放心
烟,公司对销售的卷烟采取了加贴防伪标识和加盖监销章的做法。同时,引用激励机
制分解任务指标,以销定酬,既调动了网点专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发挥了网点应
有的作用。1998年,随着企业内部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司干部职工的经营观念、市场
意识和服务意识也在不断更新。在整个卷烟市场竞争激烈、销售不畅、价格下滑和利
润锐减的情况下,公司“一班人”知难而进,团结拼搏,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对
网点专卖人员全面实行经济目标责任制,采取定点、定人、定路线的送货服务模式,
使网点由原来完成销售指标的50%提高到90%,至年底,共实现销售收入6420万元,
利润61万元,居济南地区五县(市)之首。1999年,根据全国物价低迷、烟草行业形
势严峻的情况, 公司领导班子采取“狠抓基础、稳中求进”的指导方针, 强化激励
和约束机制,走规范经营之路,实现了微机联网,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与济南市
卷烟厂共同研制开发了新产品“清照园”牌香烟,并召开了由章丘市6大班子参加的
新闻发布会,清照园香烟投放市场,营销形势良好。至年底,共实现销售收入6175万
元,利润89万元。2000年,为了进一步推进企业改革,公司对网点实行一片、一人、
一车、一种计件工资标准,一次性考核兑现网点人员工资的“五个一”计件法,加大
管理考核力度, 网点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经济指标完成率达到100%以
上, 使企业经济呈现稳步增长的局面。至年底,共实现销售收入6913万元,利润227
万元。2001年,公司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推行一价制销售,形成了一个融“管、
销、控”于一体、集“三网”(销售网、专卖网、信息网)功能为一起的网络体系。
全年,共实现销售收入7821万元,利润548万元。2002年,根据网建联动的相关要求,
成立了访销、配送中心,实行“全面访销、集中配送”的经营运行模式,以规范内部
管理为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零售户为第一出发点、以消费者满意为落脚点,
努力发挥网络运行的最大效益。基本建成了城乡一体、统一运行,全面访销、集中配
送,专销结合、信息管理,提高素质和注重激励的卷烟销售网络体系。至年底,共销
售卷烟22457箱,实现销售收入8431万元,实现利润580万元。
【专卖管理】 1985年,公司建立市场检查制度,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198起,罚
没收入5312元。针对在市场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为加大专卖宣传力度,公司有针对性
的编写了《章丘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对烟草专卖法规的宣传提要》,通过县广播站进行
广播宣传,起到良好效果。1986年,建立专卖工作制度,使专卖工作有章可循。全年
共处理案件61起,罚没收入9340元。1987年,以明码标价亮证经营为内容,整顿全县
22个乡镇的烟草销售市场,打击违章经营活动,维护了消费者利益。全年共处理各种
违章案件119起,罚没收入7899元。1988年,共查处违章案件151起,罚没收入达3.06
万元;查处假冒烟26起,没收假烟673条;查处省外流入“新安江”烟 1450条,有力
地打击了以烟谋私的不法行为。1989年,开展五年一度的换证工作,截止年底,共换
发新证2593件, 查处违章案件103起,罚没收入达2.32万元。1990年,由于专卖管理
工作的开展, 保证了公司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114起,没收假
冒卷烟865条,罚没收入达到 3.77万元。1991~1994年,加强了对《烟草专卖法》的
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并在全市设立《烟草专卖
法》 咨询服务部。4年间,共查处违法案件326件,罚没收入18.01万元。1996年,为
加强市场管理和净化卷烟市场,公司采取了全面检查和重点设卡堵截相结合的办法,
早出晚归, 实行弹性工作制。至年底,共查处案件 45起,罚没收入3.63万元。1997
年,根据卷烟批发网点的运行及部分烟贩走私制假售假的现状,公司利用纪念《烟草
专卖法》 颁布5周年之际,共出动宣传车23台次,悬挂宣传横幅15条,实行卷烟监销
制,对公司经销的卷烟实施全部加贴防伪标识和加盖监销章,并向社会公开无假冒伪
劣卷烟的承诺。 全年, 共查处案件104起, 罚没收入5.05万元。1998年,公司开展
“绣江质量万里行” 活动。9月,成立“烟草专卖稽查大队”,配备电话、汽车等设
备, 进一步壮大专卖队伍。全年,共查处案件860起,没收销毁假劣卷烟6.87万条,
罚没收入3.9万元。 由于专卖管理工作的不断强化,市场经营秩序逐步好转,公司的
年度卷烟销量和利润, 位居济南市五县(市)之首。1999年1月,国家专卖局发布了
《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山东省专卖局于4月下达了“五无一符合”(无走
私、无假冒、无不带监销标识、无无证经营、无无证批发,同一处综合贸易市场中,
卷烟摊位不得超过10人) 的标准,使专卖管理工作明确了目标;利用“3·15”消费
者权益日活动,焚烧假劣卷烟2.63万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按全国统一部署,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自11月1日起,穿着佩戴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服装和标志。至年底,
共查处案件2463起,罚没收入3.85万元。2000年,章政办发[2000] 3号文件转发了章
丘市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活动,坚决制止非法生产卷
烟行为的意见》 的通知, 进一步加大了专卖管理的工作力度。至年底,共查处案件
1945起,罚没收入5.21万元,办理换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945个。2001年,公司下
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卷烟市场维护卷烟秩序》的通知,有利地维护了卷烟市场的流通
和销售秩序。同时,面向社会择优录取13名市场管理员,充实到稽查队伍中。全年共
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22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治安拘留3人、刑事拘留3人、取保侯
审1人,罚没上缴财政收入4.7万元。2002年,结合济南市政府67号文件和章丘市整顿
领导办公室4号文件精神, 采取电视讲座、新闻报道等形式,在章丘市电视台《大视
野》栏目中,播放了有关烟草专卖知识的法律法规和宣传典型事例的活动,并在《章
丘日报》上开辟专栏,定期宣传烟草专卖法。至年底,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00余起,
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拘留1人,罚没上缴财政收入9.7万元。
【行车安全】 为了提高烟草专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行车中的安全隐患,
章丘市烟草专卖局邀请章丘市交警大队民警,对全体驾驶员进行了系统的交通法律法
规警示教育。教育培训活动,采取面授与影视资料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车辆管理、
行车安全等内容进行讲解与阐述,将理论法规寓于实际案例中,形象生动,警示性强。
学习中,领导以身示范,带头学习,受教育人数近30人。针对烟草专卖稽查队伍中潜
在的行车安全隐患,章丘市烟草专卖局还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
健全车辆安全保障与监督机制,及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并与广大
驾驶员签订了《行车安全责任状》,将驾驶员的行车状况列入工作岗位考核标准,实
行“一票否决”制。同时还实行“持证上岗”和“派车单”制度,做到凭证上岗,凭
单出车,领导签字,线路明确,管理统一,将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降到最低点。
【文明建设】 1996~2000年间,章丘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坚持“两手抓,两
手都要硬”的方针,把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开创了经济管理工作的新
局面。1996年,投资170万元,筹建职工宿舍楼一幢。1997年,投资1.2万元,安装了
内线电话。 1998年,投资5万元,筹建了职工食堂、职工活动室。1999年,为各职能
科室安上空调。 2000年,由职工集资100万元,筹建沿街二层商住楼。在精神文明建
设方面, 加强了理想信念和形势任务教育, 开展了“一创”(文明科室)“二争”
(五好职工,五好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活动;同时,根据中共章丘市委、市
政府关于依法治市的要求和“三五”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制定了《依法治企章程》,
共9章56条,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日常工作和生活行为。2002年,投资180万元,
新建了会议室、餐厅、娱乐室、车库等,为职工的工作、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企业荣誉】 1990年,公司被济南市烟草专卖局评为先进单位。1999年,公司
及下属3个网点分别被山东烟草购销(集团)有限公司评为网建先进单位和先进网点。
2001年, 被山东省档案局评为省二级档案管理单位。 2002年,被山东省烟草专卖局
(公司)评为专卖工作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李秀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