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山东绣水集团塑料有限公司是山东绣水集团有限公司的支柱企业,济 南市先进企业。 前身是章丘县曙光塑料厂,始建于1987年3月。主要生产“新星”牌 塑料编织袋、农地膜和内衬袋、中空工业用塑料桶。公司位于章丘市明水城区绣水路 22号,交通便利,位置优越。至2002年底,公司拥有职工150人,占地16933平方米, 总资产302.6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750万元,利税80万元。 【企业发展】 1987年3月,绣水居委会投资163.2万元,建章丘县曙光塑料厂, 1989年3月正式生产。 建厂初,企业效益不佳。后来实行集体承包,企业更名为章丘 县绣水塑料厂。1990年,新上圆织机 6台,设备增加到10台。生产中引进先进的国际 标准控制方法, 产品注册为“新星”牌商标。1991年,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26.2万 元, 上缴利润20万元。 1992年8月, 章丘撤县设市,厂名改为章丘市绣水塑料厂。 1993年1月, 扩建厂区670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880平方米的厂房2幢、吹塑车间1 座及配套库房28间; 投资130万元,购进常州产80平膜拉丝机组1套、圆织机5台和大 型吹塑机1套, 生产农地膜和内衬袋,扩大了企业规模,提高了产品质量,增加了企 业效益。 9月,作为试点单位,推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成为明水镇首家股份合作制企 业。1995年4月,为了适应业务量的增加,投资21万元,购进常州产圆织机5台,全年 完成工业总产值799.2万元,上缴利税80万元。1997年11月,购进高速圆织机4台,提 高了编织袋的产量, 全年创产值697万元,上缴利税70万元。1999年,山东绣水集团 成立,作为集团的支柱企业,更名为山东绣水集团塑料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 自1989年6月承包以来,狠抓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了厂规、厂 纪及相关车间的岗位制度,对各级干部职工不断进行岗位培训,组织各类业务学习, 强化员工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改进产品结构, 加大产品的开发力度,引进先进的产品质量标准,按 GB8946-88标准组织生产,产品 经济南市质检所检验,达到或超过国标要求;推行以先进的“满负荷工作法”为核心 的劳动激励制度,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坚持合理的人员配置, 管理岗位实现一职多能,管理人员兼任各车间的辅助工、质量监督员。1990年12月, 王洪明厂长的《推行满负荷工作法,提高经济效益》论文荣获济南市现代化管理成果 三等奖。1991年,先后完成了7项基础达标工作;3月,取得了计量验收合格证书,企 业的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 正规化。 1998年,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规定每月18日为 “厂考核日”,对全厂的质量、安全、卫生、生产纪律等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建立了 完善的评比及质量平衡体系,评比结果与工资挂钩,彻底打破了工资分配绝对均衡格 局。1999年初,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调控人力结构,将管理层与所服务车间效益紧密 挂钩,奖优罚劣,建立健全了效益、质量与收入监控体系。深化降耗节能工作,针对 企业原有拉丝机组设备老化、 浪费严重的现状,新上温州产新型拉丝机组1套,并于 当年投入使用,明显提高了产品的质量,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新设备的采用实现 了高能低耗,每年仅节电一项就达10万余元。公司领导始终坚持到一线劳动,装车、 卸料、送货、产品包装、塑料桶卫生清洁、粉碎等全部由办公室及后勤人员负责完成, 公司上下形成了团结务实、勤俭节约、奋发创新的良好风气,使企业效益稳步提高。 【企业荣誉】 1991年9月,被济南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企业”,被章丘县政府 评为“章丘县优秀企业”; 1992年5月,由省乡镇企业局颁发了系统管理基础工作合 格证书;1994年,被章丘市税务局评为“模范纳税企业”,被章丘市工商局评为“十 佳印制单位” ;1998年,被章丘市国税局评为“模范纳税企业”; 12月,织布车间 被共青团济南市委命名为“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1999年,经济南市档案局验收, 企业档案管理达到省级标准;2002年,被明水街道办事处评为“十佳效益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