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反动党团 1945年,抗战胜利后,境内对敌伪人员进行登记。1948至1951 年,章丘、章历两县在县、区、乡驻地分别设立登记站。敌伪人员凡主动缴出敌伪文 件、枪枝、证件者,一律宽大处理。对自新登记的国民党、三青团骨干分子,特务分 子和伪军、政、警、宪、尉级以上人员分别进行管制或教育。一般成员不予追究。 取缔反动会道门 清末、民国时期,境内有会道门组织50多种、60多个名称。 设总坛29个,分坛396个,大小道首(点传师、坛主) 913人,道徒5万多人。1950年, 人民政府明令取缔一贯道、中央道、中方道、圣贤道、一炷香、无极道、安清道、九 宫道等一切反动会道门。广泛发动群众,控诉其危害,揭发其罪行,号召道首到政府 登记自首、道徒退道;共查封坛堂291处,没收道具(反动乩训、道书、黄金等) 折合 旧人民币2187万元; 依法处理反动道首2 10人,登记会道首473人。有3.17余万人纷 纷退道, 反动会道门组织被摧垮。 1955年, 曾有会道门复辟活动, 后被取缔。至 1985年,先后发生会道门复辟案20多起,其中影响较大的有16起(见附表),公安机关 均及时进行查处。曹范乡瓦口岭因恢复反动组织"大东亚圣教会(中方道)"判刑12年的 道首李连平刑释后, 伙同刑释分子于作德、段德明继续收道徒、设道堂,并自立"大 清国",进行颠覆活动。1987年8月,公安机关组织120名干警进行破获,李连平等8名" 中方道"骨干分子落入法网。 章丘县打击会道门复辟活动一览表 ┏━━━━━━━┯━━━━━┯━━━━━━━━━━━━━━━━━━━━━━━━━━┯━━━━━━━━━━━━┓ ┃ 打击处理 │ 会道门 │ 主要复辟活动地区 │ 打击处理人数 ┃ ┃ 时间 │ 名称 │ ├─┬──┬──┬─┬──┨ ┃ │ │ │小│死刑│徒刑│管│其他┃ ┃ │ │ │计│ │ │制│ ┃ ┠───────┼─────┼──────────────────────────┼─┼──┼──┼─┼──┨ ┃ 1955年3月 │ 中央道 │九区相公庄,十区上皋、池子头,七区冯家坊。 │5 │ 2 │ 3 │ │ ┃ ┠───────┼─────┼──────────────────────────┼─┼──┼──┼─┼──┨ ┃ 1955年11月 │ 无极道 │十四区小石屋。 │1 │ │ 1 │ │ ┃ ┠───────┼─────┼──────────────────────────┼─┼──┼──┼─┼──┨ ┃ 1957年5月 │ 中央道 │十区王家庄、窝陀庄、八区寨子 │3 │ │ 3 │ │ ┃ ┠───────┼─────┼──────────────────────────┼─┼──┼──┼─┼──┨ ┃ 1958年5月 │ 中方道 │曹范乡宋家庙,山后寨乡黄家庄,党家权庄。 │4 │ │ 3 │1 │ ┃ ┠───────┼─────┼──────────────────────────┼─┼──┼──┼─┼──┨ ┃ 1958年7月 │ 圣贤道 │党家乡小董家、石珩村、西沟头。 │3 │ │ 3 │ │ ┃ ┠───────┼─────┼──────────────────────────┼─┼──┼──┼─┼──┨ ┃ 1959年6月 │ 中方道 │垛庄公社青港泉、瓦口岭。 │2 │ │ 2 │ │ ┃ ┠───────┼─────┼──────────────────────────┼─┼──┼──┼─┼──┨ ┃ 1960年3月 │ 一炷香 │相公庄公社峰峪庵、邹峪庵、石龙庵(寺庙)。 │6 │ │ 6 │ │ ┃ ┠───────┼─────┼──────────────────────────┼─┼──┼──┼─┼──┨ ┃ 1960年11月 │ │ │ │ │ │ │ ┃ ┠───────┤ 无极道 │垛庄公社上射垛、中射垛、温桑、邹庄、小石屋、官营。 │6 │ │ 4 │2 │ ┃ ┃ 1961年1月 │ │ │ │ │ │ │ ┃ ┠───────┼─────┼──────────────────────────┼─┼──┼──┼─┼──┨ ┃ 1961年12月 │ 混元门道 │胡山公社兴隆官庄、东八井、普集公社西石青。 │4 │ │ 2 │2 │ ┃ ┠───────┼─────┼──────────────────────────┼─┼──┼──┼─┼──┨ ┃ 1964年1月 │ │宁家埠公社苏家码头。 │2 │ │ │2 │ ┃ ┠───────┤ 中方道 ├──────────────────────────┼─┼──┼──┼─┼──┨ ┃ 1965年1月 │ │垛庄公社庙岭、聘贤峪。 │3 │ │ 1 │2 │ ┃ ┠───────┼─────┼──────────────────────────┼─┼──┼──┼─┼──┨ ┃ 1966年9月 │ │宁家埠公社苏家码头、杨家庄。 │2 │ │ 2 │ │ ┃ ┠───────┤ 圣贤道 ├──────────────────────────┼─┼──┼──┼─┼──┨ ┃ 1967年1月 │ │宁家埠公社荐家,枣园公社温家村 │2 │ │ │2 │ ┃ ┠───────┼─────┼──────────────────────────┼─┼──┼──┼─┼──┨ ┃ 1977年11月 │ │垛庄公社青港泉、聘贤峪。 │4 │ │ │1 │ 3 ┃ ┠───────┤ ├──────────────────────────┼─┼──┼──┼─┼──┨ ┃ 1981年9月 │ 中方道 │垛庄公社高山台、凹峪。 │2 │ │ 1 │1 │ ┃ ┠───────┤ ├──────────────────────────┼─┼──┼──┼─┼──┨ ┃ 1982年8月 │ │垛庄公社瓦口岭,埠村公社南、北曹范。 │3 │ │ 3 │ │ ┃ ┗━━━━━━━┷━━━━━┷━━━━━━━━━━━━━━━━━━━━━━━━━━┷━┷━━┷━━┷━┷━━┛ 宽释敌伪人员 1959年,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对罪犯吴学忠 (窦 家辛庄人) 、赵思先(白塔人)宣布特赦。1976年,对就业的原国民党中校副团长赵沛 文(齐河人)给予政治权利,安排在棉种场工作。对在押的原国民党上校军医处长柏兴 汉(大柏村人)、章丘县民政科长李广智 (时北村人)宽释,给予政治权利。 1982年,根据五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二次常委会决定,章丘县在押的原国民党县团 级以下党政军特人员全部宽释,给予政治权利,妥善安置。对10名丧失劳动能力的, 给予每月6至8元的定期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