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县第八届人代会以前,人代会无常设工作机构,闭会期间由县人民 政府履行其工作职权。 1980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下设办公室,配主任、副主任及工作人员数人, 负责日常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为县人代会的常设机构,在县人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地 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自成立后,机构逐步健全。1985年,常委会下设办公室,联 络科、研究科、法制工作科等。1987年底,常委会下设有办公室、代表联络科、财政 经济科、法制科。工作走上法律化、制度化。先后制订主任办公会议、人大常委会议, 主任、副主任、驻会委员接待代表来访日、政治与业务学习等制度。 历届章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 ┃ 届 次 │ 主 任 │ 副主任 │ 常务委员人数 ┃ ┠────────┼───────┼───────────────────┼──────────┨ ┃ 八 届 │ 孟昭俊 │李西安、赵仲岭、姜节信、李在亭、 │ 7 ┃ ┃ │ │张玉淮、燕登瀛 │ ┃ ┠────────┼───────┼───────────────────┼──────────┨ ┃ 九 届 │ 杨秀玉 │张金城、张庆禄、车敬、刘子笃 │ 14 ┃ ┃ │ 张金城 │ │ ┃ ┠────────┼───────┼───────────────────┼──────────┨ ┃ 十 届 │ 张锡芝 │张庆禄、于俊峰、赵纲、刘子笃 │ 15 ┃ ┗━━━━━━━━┷━━━━━━━┷━━━━━━━━━━━━━━━━━━━┷━━━━━━━━━━┛ 主要活动 决定地方工作重大事项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各项工作重大事项, 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八、九、十届人代会以来,共召开常委会议57次;围绕党 的中心任务、"两个文明"建设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听取县政府和县法院、检察院重要 工作报告63次,并对这些报告认真审议;通过印发《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林木、 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暂行规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章丘县 人民政府关于制止乱占宅基地的布告》、《章丘县县城管理暂行办法》、《章丘县城 建房屋拆迁安置暂行办法》、《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罪犯的决议》及县政府区划调 整、建乡工作方案等。 依法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除听取和讨论"一府两院"的 重要工作汇报外,还通过组织视察、受理群众申诉等各种形式,行使《宪法》规定的 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权力。八、九两届人代会期间,县 人大常委会组织委员和政府有关部门、法院、检察院的负责人,进行视察和调查研究 10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83年8月,对明水、枣园33个国营、 集体、个体户的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进行重点视察。对视察单位按标准评 议记分。80分以上的23个单位,进行表扬;60分以下的4个单位,罚款的2个单位;警 告限期改进和责令停业改进的单位各1个。 1984年,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视察南部山 区、中部地区禽蛋生产基地和乡村企业发展情况、北部沿黄的开发性生产。视察后, 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县政府加强领导,总结推广家庭承包荒山、荒水、荒滩的经验, 加速南山、北洼的经济发展;中部地区注意不要放松粮食生产、乡村企业要抓优质、 抓拳头产品。 春节前, 视察优抚政策落实情况,建议各级政府深入宣传优抚政策和 《兵役法》;对干部、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对1984年优抚政策落实情 况进行检查。通过组织视察,对更好地监督政府及各部门的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决定干部任免 决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 要职权。八、九两届人代会期间,县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对县政府、县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的164名干部认真进行审查, 履行任免手续,颁发任命书。 体现了国家权力机关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肃性,使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 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自觉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 提案处理 一至十届人代会以来, 共受理代表提案808件,涉及到政治、经济、 文化教育等各方面。历届人代会对受理代表提案很重视。每次会议都设专管机构,将 上一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向代表汇报。特别自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对处理代表提案 列入重要议程,责成专人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并对部分提案落实情况, 重点进行检查。做到已经处理的,及时将结果答复提案人;近期无条件处理的,要将 原因向提案人书面说明。做到件件有交代,案案有回音。 受理信访 八、 九、十届人代会以来,共收到人民来信251件,接待人民来访 203人次。 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该调查处理的调查处理,该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的转交 有关部门。对于重要的来信、来访,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查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