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至1973年5月,外贸业务由县供销部门承办。1973年5月14日,县革委 设对外贸易局和外贸公司,两个机构一个单位,政企合一体制。共有干部6人,职工1 人, 其中局长、副局长各1人。办公室设在县供销合作社院内。行政隶属县革委,业 务隶属泰安专署对外贸易局。经营业务除珠宝玉器自营直购外,其他出口商品仍由县 土产公司代购。 1976年2月,撤销县革委外贸局,保留县外贸公司,由县供销合作社 代管。 5月,县外贸公司迁枣园,接管县土产公司代购的出口商品业务,全面负责外 贸商品收购。 1979年9月27日,县革委外贸局恢复,共有干部12人,职工42人,其中 局长、副局长各1人。 设有人秘、业务、财务、储运保管4科。1981年2月,县革委外 贸局改称县外贸局。 1983年12月, 撤销县外贸局,保留县外贸公司,隶属县政府。 1984年10月, 设办公室及政工、 粮油畜产、 土产工艺、信息工业、财务5个科室。 1985年,有经理、副经理3人,职工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