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境内服装业多来料加工鞋帽作坊。民国初,普集一带兴办毡业作坊,制毡 帽、毡鞋等。新中国成立后,从50年代初期,服装工业逐步发展起来。至1987年,有 服装工业企业76家,从业3344人,总产值3867万元、利润88万元。 县属服装工业 1954年6月,由15名个体手工业者自带工具,每人交股金5元为 流动资金,在旧章丘城东门里路北,组建新生缝纫生产合作组,隶属县手工业管理局。 实行计件工资制,自负盈亏。1956年,改称城关缝纫社,职工达75人。1958年11月, 迁绣水村, 转为地方国营企业, 改称县明水被服厂。改计件工资制为计时工资制。 1960年4月,迁明水汇泉路中段路南。1961年10月,转为集体企业。1964年4月,改称 县篷布被服厂。 1965年,有职工134人,总产值40万元,利润10.8万元。1977年,与 济南针织厂挂钩, 扩大业务,加强企业管理,举办技术培训班,成为济南纺织站"免 检信得过产品", 获山东省二轻局产品质量奖。1980年,组建为县服装公司。下辖服 装一、 二厂、针织内衣厂、篷布装具厂、明水被服厂、工艺绣品厂6个直属生产厂。 同年8月, 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先进企业称号。1981年,生产服装95万件,总产值 874万元、利润50.1万元。1985年,有职工950人,固定资产原值257万元、净值200万 元。 生产服装71.5万件,总产值990万元、利润42万元。1987年,有职工1187人,固 定资产原值485万元、净值392万元,总产值1506万元、利润25万元。主要产品有男女 服装、出口服装、绣花枕套、针织内衣、篷布、座垫等,外销日本、美国及东南亚等 地。 乡 (镇) 服装工业 民国初, 普集一带兴办毡业作坊5家,年产毡帽1万顶, 总产值4000元(银币);毡鞋3000双,总产值4500元。除在当地销售外,尚销售邻县、 济南等地。 新中国成立后, 随着经济的恢复发展、人民生活的逐步改善,乡 (镇) 服装工业兴起。 1956年3月,手工业生产合作化高潮中,辛寨、刁镇、相公庄、明水 等地的私营缝纫手工业者,自带工具折价入股,组建缝纫合作社(组)。1957年,全县 缝纫生产合作社(组)发展到30处,有缝纫机115台,从业142人。1958年,被服厂达47 处,581人,缝纫机385台;鞋厂6处, 54人。加工服装29.89万件、帽子6 000顶、鞋 1.22万双,总产值217.73万元。1962年,在工业调整中,大部分企业停产、转产或下 放农村生产大队经营。1978年以来,乡(镇)、村办服装业兴起。水寨公社投资35万元, 购置抽丝机、 无梭圆筒机等设备9台,建立服装厂,主产各式服装、包装袋等。刁镇 以当年旧军孟氏家族经营布匹发财起家为启示,兴办服装业,购买布料,加工成各式 服装出售, 并代服装厂家销售成衣。1983年,刁镇经营服装专业户发展到125个。进 货地区延伸到北京、天津、上海、江浙一带;市场扩展到绣惠、明水、宁家埠、吕家 寨等10多个集镇。 枣园公社创办针织厂,逐步形成从织布、漂染到成品"一条龙生产 流水线", 生产男女各式针织内衣;由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绣江牌"商标针织内衣50多 个花色、 70多个品种、230多种规格,其质量达部颁标准,畅销全国20多个省、市。 1985年,刁镇西村服装业营业额达4 15万元,纯收入43万元。水寨服装厂有职工80人, 年产值36万元、利润2500元。枣园镇针织厂(济南市第三针织厂) ,有职工360人,年 产值300万元、利润15万元。1987年,有乡(镇) 、村办服装业75家,从业2157人,总 产值2361万元、利润63万元。其中乡(镇) 办16家,821人,总产值1861万元、利润22 万元;村办59家,1336人,总产值500万元、利润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