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序 章丘县农业生产历史悠久。约在5600多年前的大汶口文化早期,人们就过着以农 猎为主的经济生活。至"龙山文化"时期,农牧业有了较大发展。城子崖出土文物中, 不仅有磨制精细的石斧、石铲、石镰、石刀,还有少量铜制工具。春秋战国时期,农 业生产已具有相当规模。作物种植由粮食扩大到蔬菜、药材等。至汉魏时期,形成比 较完善的栽培管理方法。南宋时期,将五丈河疏浚治理后称小清河;民国时期,治理 绣江河,开掘绣惠渠。为防洪排涝、发展灌溉打下一定基础。历代劳动人民经过长期 的实践,培育出"章丘大葱"、"明水香稻"、"龙山小米"等土特名产。但在漫长的封建 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农业生产条件落后,长期停留在小生产的水平上。至 1949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仅有3205万元,粮食总产1.13亿公斤,平均亩产89公斤。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解放农村生产力。通过兴修水利, 增加投入,扩大肥源,改良技术,科学种田,逐步改变了生产条件。1978年,全县已 有中小型水库、 塘坝462座,机井9356眼,有效灌溉面积67.2万亩;拖拉机2047台, 机耕面积84万亩。粮食总产量达2.93亿公斤,亩产317.5公斤,分别比1949年增长1.6 倍和2.6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 推行,使农民有了商品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农业生产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商品经济转 化。本着为城市服务、致富农民的方针,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运多种经营 的路子,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建立起粮食、林果、养鸡、奶牛、奶山羊、淡水 养鱼、 蔬菜、芦笋8大商品基地。农林牧副渔业俱兴,商品经济迅速发展,被列为全 国商品粮、棉花、大葱生产基地县。兴建各种水利建设工程4000多处,农业发展的后 劲增强。至1987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3.32亿元,分别比1978、1949年增长1.19倍、 9.37倍。粮食总产量达3.9亿公斤,分别比1978、1949年增长33.2%、2.5倍。棉花总 产量达933.8万公斤,分别比1978、1949年增长2.5倍、15倍。大葱总产量达5.53万吨, 亩产达2242公斤, 比1949年种植面积增加1.1 7万亩,总产增加5倍,亩产增加846公 斤。 畜牧业总产值达6765万元,渔业总产值达71万元,比1978年分别增长2.6 7倍和 3.7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42元,比1978年增长1.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