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农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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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序
章丘县农业生产历史悠久。约在5600多年前的大汶口文化早期,人们就过着以农
猎为主的经济生活。至"龙山文化"时期,农牧业有了较大发展。城子崖出土文物中,
不仅有磨制精细的石斧、石铲、石镰、石刀,还有少量铜制工具。春秋战国时期,农
业生产已具有相当规模。作物种植由粮食扩大到蔬菜、药材等。至汉魏时期,形成比
较完善的栽培管理方法。南宋时期,将五丈河疏浚治理后称小清河;民国时期,治理
绣江河,开掘绣惠渠。为防洪排涝、发展灌溉打下一定基础。历代劳动人民经过长期
的实践,培育出"章丘大葱"、"明水香稻"、"龙山小米"等土特名产。但在漫长的封建
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农业生产条件落后,长期停留在小生产的水平上。至
1949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仅有3205万元,粮食总产1.13亿公斤,平均亩产89公斤。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解放农村生产力。通过兴修水利,
增加投入,扩大肥源,改良技术,科学种田,逐步改变了生产条件。1978年,全县已
有中小型水库、 塘坝462座,机井9356眼,有效灌溉面积67.2万亩;拖拉机2047台,
机耕面积84万亩。粮食总产量达2.93亿公斤,亩产317.5公斤,分别比1949年增长1.6
倍和2.6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
推行,使农民有了商品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农业生产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商品经济转
化。本着为城市服务、致富农民的方针,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运多种经营
的路子,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建立起粮食、林果、养鸡、奶牛、奶山羊、淡水
养鱼、 蔬菜、芦笋8大商品基地。农林牧副渔业俱兴,商品经济迅速发展,被列为全
国商品粮、棉花、大葱生产基地县。兴建各种水利建设工程4000多处,农业发展的后
劲增强。至1987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3.32亿元,分别比1978、1949年增长1.19倍、
9.37倍。粮食总产量达3.9亿公斤,分别比1978、1949年增长33.2%、2.5倍。棉花总
产量达933.8万公斤,分别比1978、1949年增长2.5倍、15倍。大葱总产量达5.53万吨,
亩产达2242公斤, 比1949年种植面积增加1.1 7万亩,总产增加5倍,亩产增加846公
斤。 畜牧业总产值达6765万元,渔业总产值达71万元,比1978年分别增长2.6 7倍和
3.7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42元,比1978年增长1.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