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日, 《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同日,章 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道忠在《今日章丘》上发表了题为《学习贯彻〈山东省地方 史志工作条例〉将全市史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的署名文章,全市迅速掀起学习贯彻 落实《条例》 的热潮。市史志办公室将《条例》单行本复印300余册,分发到全市各级 各单位,并利用《章丘市志》撰稿人培训班的时机,对所有撰稿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收 到了很好的效果。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施行。2007年5月18 ~24日,在章丘市电视台“章丘新闻”之后的黄金时段,连续一周播放了“依法修志, 传承文明——热烈祝贺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的公益广告。是年, 参加了由济南市史志办、《济南日报》联合举办的“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知识竞赛”, 全市有150余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