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市可利用土地资源17.21万公顷,其中已利用土地面积14.37万公顷,占总面 积的83.50%;未利用土地面积2.84万公顷,占总面积的16.50%。 一、耕地 包括灌溉水田、水浇地、旱地、菜地等。2005年,全市耕地面积7.78万公顷,占总面积 的45.2%,比1988年减少0.59万公顷。 二、园地 包括果园、桑园和其他园地等。2005年,全市园地面积0.39万公顷,占总面积的2.26%。 三、林地 包括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木繁育基地、苗圃等。2005年,全市 林地面积1.34万公顷,占总面积的7.79%。 四、其他农用地 包括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 坎、晒谷场用地等。2005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2.18万公顷,占总面积的12.67%。 五、建设用地 包括商业服务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 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2005年,全市各类建设用地面积2.67万公顷,占 总面积的15.5%。 六、未利用土地 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其他未利用土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