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及民国初期,县内常用的度、量、衡主要有:尺、杆、斗、升、勺、提、秤 等。在度制中,1尺约为0.535米,多用于量棉布、木料等;1杆为4尺,约为2.14米, 在丈量土地时使用;另有折尺、拐尺,多系木工使用。量具以使用斗、升、勺、提最 广泛,多在粮食入、出仓库和买卖时使用,10升为1斗,10勺为1升,市场用斗大小不 一,约盛小麦35斤;提,多用于油、醋等液体商品的买卖,以斤提、4两提、1两提最 多。衡制中以木杆秤为主,16两为1斤,市场上常用的木杆秤分大、小两种,大秤的 1斤为小秤的1.375倍。1934年(民国23年)商河县政府曾推行市制,但因沿用度量衡旧 器积习甚久,推行艰难。到建国初期,则旧制、市制、英制、公制并存,常用计量器 具仍为尺、秤、斗。1962年,台秤、案秤、合尺开始出现。之后,天平、压力表等仪 器相继被使用。1972年起,县内各大企业陆续安装了15~20吨的地秤。进入80年代, 市面上出现了电子秤。1990年全县常用计量器具达60多种,6万余件,其中台、案秤 1260台,地秤68台、木杆秤28000支,天平55架,压力表800多块,量提330套。县标 准计量局有测试用4等砝码3套,允差砝码3套,标准精密压力表6块,电动式红砖试验 机1台。全县57种42018件强检计量器具,标准计量局能承担检验31026件,占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