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商河集市上的主要商品是粮食、棉花、家禽、苇编、铁编、草柳编、 木器、铁器、土布及肉类等。民国时期,部分“洋货”涌入商河集市,增加了煤油、 火柴、棉布等。 建国后,商河县集市贸易几经起落。1949年后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农业生产迅 速恢复和发展,集市贸易日趋活跃。1951年县工商科加强对集市贸易的管理,取消了 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商活动,集市贸易秩序活而不乱。1953年国家实行 统购统销政策,逐渐关闭了粮食、棉花、布匹、油脂油料市场,集市贸易受到影响。 1958年因受“大跃进”、“共产风”的影响,商河县的集市贸易愈加萧条,接着又遇 上三年自然灾害,商品短缺,物价猛涨,贸易成交额骤减。当时据县城、殷巷、常王 庄等几个大集的调查,小麦价格每公斤14元,玉米每公斤10元,红薯干每公斤6元, 且均为暗中交易,数量较少。1963年后,集市贸易逐渐恢复正常。据调查,全县每日 赶集的人数达2000多人,上市物资150多种,物价也大幅度下降。1966年“文化大革 命”开始后,由于部分集市被关闭,上市商品受到严格控制,使赶集人数、成交额明 显减少。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国营、集 体工商业跨行业经营,个体工商户成倍增长,并汇聚集市摆摊设点,集市贸易空前繁 荣。1984年县城、殷巷、常王庄、龙桑寺等大集的赶集人数均超过2万人,上市物资 400多种。1987年的上市物资增加到500多种,成交额达2884万元,并出现了家具、服 装、花草、大牲畜等专业市场。1990年全县集市的上市物资达1000余种,年成交额5 3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