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各公社配1名亦工亦农排灌机械管理员统一管理全社的 机井,大队每井配备1~2名管理员。打井及配套机电设备所需资金由村队自筹,国家 从农田水利投资中给予适当补助。井点布设及田间工程建设,由村统一规化安排,机 井归队所有。设备维修、油电消耗由大队统一核算。1980年后井、机管理逐步推行个 人或专业承包,在井、机归属不变的前提下,将井、机固定到组或人,承包者承担井 、机维修、保养及油电消耗,灌溉时实行按地亩或时间收费。1984年后部分乡村将机 械作价到户。对井的管理采用“以井划地,联户承包”的方法,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