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骇河与德惠新河分别由徒骇河商河管理段和德惠新河商河管理段负责管理,沿 河乡镇设护堤队进行堤防、绿化管理。堤防管理:非汛期主要进行大堤绿化、整修路 面、填补水沟浪窝、储备土牛护卫堤防和树木;汛期进行巡回检查堤岸,观测报告水 位、水情、险情,确保安全度汛。绿化管理:1980年前徒骇河、德惠新河的堤防绿化 由管理段同当地公社、大队按统一规划管理,县提供树苗,公社、大队负责栽种,护 堤员负责管理,收益按国三民七分成。1980年后补植树木的苗款改从树木更新的收益 中支出。1983年堤防绿化实行承包责任制,由管理段、大队、护堤员三方签定合同, 大堤树木收入10%作苗木费,其余国家与公社及大队按三、七分成。合同由县公证处 公证,县水利局、公社监督执行,管理制度逐步走向正规。 内河1976年前商西河、商中河、商东河、改碱河等境内河流,由各河道管理段管 理,沿河公社根据堤段长度,河道状况设立管理人员,公社设护堤队长1名,大队设 护堤员(每公里1名)。护堤员非汛期负责河道堤防管护、绿化及桥涵闸的养护,汛期 进行河道检查,做好度汛准备。1980年前河堤绿化由生产大队负责,1980年后实行承 包责任制,管理段、大队(村)、护堤员签定绿化承包合同,由县水利局、公社监督执 行。1982年县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商西、商中、商东、改碱河四条干流的管理规定 》,对四条干流河道的蓄水、引水、灌溉、排涝及河道的桥涵、闸、扬水站等附属建 筑物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职责作了规定。同年县水利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河道 、水利工程管理的试行规定》,对闸管人员、护堤队、护堤员及河务段的工作职责作 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