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自元置教谕、训导,主管学政,教育生员,掌文庙祭祀。1906年(清光绪 三十二年)废科举,裁教谕,改设劝学员,辅佐知县管理教育。1911年(清宣统三年) 建劝学所,设劝学总董1人,劝学员4人,书记1人。1913年(民国2年)改为视学公所, 设所长1人,视学员4人。1916年(民国5年)复为劝学所。1924年改为教育局,设局长 1人,视学员1人,教育委员9人,事务员2人,会计、书记各1人。从1933年,先后改 称县政府第二、第五、第四科,1937年11月全员南逃。 1939年7月,商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翌年置文教科,设科长、科员各1人。1 945年商河县城解放,县人民政府置文教科,设科长1人,科员2人。1946年改为教育 科,增设副科长、干事、会计员各1人。1952年复为文教科,增设扫盲办公室(1960年 改为业余教育办公室)。1956年改为教育局,增设教学研究室。1958年冬,商河、乐 陵合并,教育局设局长2人,副局长3人,科员3人,会计1人,扫盲办公室等共17人。 1961年分治后改设文教局,置局长1人,副局长2人,科员6人,业余教育办公室2人, 教学研究室5人,附设教师函授学校4人,机关学校2人,共22人。1966年“文化大革 命”开始,文教局陷于瘫痪。1968年5月组成商河县文教革命委员会,不久又改为政 治部教育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会计1人,其他工作人员4人。1975年恢复教育 局及其所属机构,置局长1人,副局长3人(其中1人兼工会主席),设秘书股、政工股 、财务股、中学教研室、小学教研室、业余教育办公室。共有36人。1990年教育局改 称教育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党组书记1人,纪检组长1人,工会主席1人 ,辖行政办公室、政工股、老干部股、普教股、财务股、中学教研室、小学教研室、 职工教育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共有工作人员7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