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商河解放以前,县内无专门人事管理机构。解放后,人事管理工作由县人 民政府民政科兼管。1953年1月,县人民政府始设人事科,置副科长1人,干部3人。 1958年5月,将人事科改为人事监察科,置科长1人,干部4人。1968年5月,人事监察 科撤销,人事管理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组织组接管。1976年4月,商河县人事 局建立。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干部5人。同年,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至 1985年,又相继建立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岗位责任制办公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党 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办公室。1990年6月,增建职称改革办公室。至年底,全 局干部增至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