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与牺牲病故抚恤建国后党和政府开始对烈士、牺牲病故军人的家属进行抚恤 。有两种抚恤类型:一是在军人牺牲病故时对其家属当时抚恤。1952年前多为抚恤粮 ,1952年后改为抚恤金,按死者职级由民政部门一次性发给死者亲属。1979年对批准 为革命烈士的人员增发300元抚恤金。至1985年先后5次提高对抚恤对象的抚恤标准。 二是1985年后的定期抚恤。以死者的基本工资为标准发放抚恤金。同年1月始,对烈 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期定量补助改为定期抚恤。抚恤标准略有变化,孤 老遗属高于一般遗属,城镇非农业户口遗属高于农村遗属。1986年全县享受抚恤的2 265人,年发放抚恤金531352元。1990年享受抚恤的3201人,年发放抚恤金1111556元 。 失踪军人追恤从1953年开始对失踪军人进行追恤。至1990年底全县共追恤失踪军 人545人,其中国内失踪军人追恤448人,抗美援朝战争中失踪军人追恤97人。共发放 追恤金13187元。追恤后,其直系亲属均享受革命烈士家属的抚恤待遇。 残废抚恤1950年对因参战或因公致残的革命军人、工作人员及参战致残的民工、 民兵按四等六级发给残废抚恤金。其中对在乡的三等残废一般在复员退职时,按在职 残废金标准发给10年的残废金,以后不再抚恤。1951年全县有残废人员389人,年发 放残废抚恤金13110元。1955年残废人员增加到647人,年发放残废抚恤金35104元。 1965年开始发给在乡三等残废补助金(全年三等甲30元、三等乙24元),全县有残废人 员720人,年发放残废抚恤金49158元。1978年提高了在乡革命残废人员的抚恤标准, 并开始对在乡三等残废发给残废抚恤金,全县有残废人员718名,年发放残废抚恤金 92135元。1979年11月1日始对在乡的残废人员增发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特等、一 等5元,二等甲乙3元,三等甲乙2元。1980年经省人民政府审批,对在职的2名一等残 废人员、在乡的19名一等残废人员给予护理费待遇,每人每月38.50元。1985年全县 有革命残废人员727名,年发放残废抚恤金188000元。1990年全县享受残废抚恤的革 命残废人员687名,年发放残废抚恤金279994元。另外,社会各界对革命残废人员给 予各方面照顾,如外出乘车,购物及治病,优先安排和提供方便。自建国以来县民政 局多次组织有病的残废军人赴济南荣军疗养院治病。 商河县1951~1990年抚恤统计表 ┌──────┬────┬────┬──────┬────┬────┐ │项目数额年度│抚恤人数│抚恤款数│项目数额年度│抚恤人数│抚恤款数│ │ │(人) │(元) │ │(人) │(元) │ ├──────┼────┼────┼──────┼────┼────┤ │1951 │389 │13110 │1954 │431 │14913 │ ├──────┼────┼────┼──────┼────┼────┤ │1952 │401 │13216 │1955 │647 │35104 │ ├──────┼────┼────┼──────┼────┼────┤ │1953 │418 │13812 │1956 │654 │36302 │ └──────┴────┴────┴──────┴────┴────┘ 续表 ┌──────┬────┬────┬──────┬────┬────┐ │项目数额年度│抚恤人数│抚恤款数│项目数额年度│抚恤人数│抚恤款数│ │ │(人) │(元) │ │(人) │(元) │ ├──────┼────┼────┼──────┼────┼────┤ │1957 │684 │38101 │1974 │721 │50811 │ ├──────┼────┼────┼──────┼────┼────┤ │1958 │701 │38204 │1975 │723 │50525 │ ├──────┼────┼────┼──────┼────┼────┤ │1959 │698 │37914 │1976 │728 │51225 │ ├──────┼────┼────┼──────┼────┼────┤ │1960 │684 │36918 │1977 │724 │51045 │ ├──────┼────┼────┼──────┼────┼────┤ │1961 │697 │37904 │1978 │718 │92135 │ ├──────┼────┼────┼──────┼────┼────┤ │1962 │708 │39405 │1979 │719 │91746 │ ├──────┼────┼────┼──────┼────┼────┤ │1963 │713 │41080 │1980 │723 │119867 │ ├──────┼────┼────┼──────┼────┼────┤ │1964 │718 │45916 │1981 │738 │123805 │ ├──────┼────┼────┼──────┼────┼────┤ │1965 │720 │49158 │1982 │746 │117831 │ ├──────┼────┼────┼──────┼────┼────┤ │1966 │699 │49371 │1983 │759 │115638 │ ├──────┼────┼────┼──────┼────┼────┤ │1967 │700 │49996 │1984 │750 │149000 │ ├──────┼────┼────┼──────┼────┼────┤ │1968 │721 │50994 │1985 │727 │188000 │ ├──────┼────┼────┼──────┼────┼────┤ │1969 │720 │49777 │1986 │721 │198572 │ ├──────┼────┼────┼──────┼────┼────┤ │1970 │720 │49366 │1987 │728 │391576 │ ├──────┼────┼────┼──────┼────┼────┤ │1971 │721 │49632 │1988 │727 │384576 │ ├──────┼────┼────┼──────┼────┼────┤ │1972 │725 │49561 │1989 │737 │288888 │ ├──────┼────┼────┼──────┼────┼────┤ │1973 │740 │50822 │1990 │687 │27999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