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县署设户房掌管财政收支等事务。1913年,县公署设财政课。1920年,县 公署设立地方财政管理处,1928年8月改为财政委员会,1929年7月又改称财务局。翌 年2月,财务局改称财政局,内设户北科、户南科和户粮房。1937年,两科一房改为 征收处。1938年,伪县公署设财政科。 1944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立财粮科,各区设财粮助理员。1947年,财粮科改为 财政科。1957年,财政科又改为财政局。1968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财政经济管 理站革命领导小组,1970年3月,改建为财税工商管理局革命委员会。1976年9月,财 税工商管理局革命委员会撤销,成立县财税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1982年10月,财政 、税务机构分置,建立财政局和税务局。1990年,财政局有职工39人,其中局长1人 ,副局长2人,内设预算、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农业财务、预算外资金管 理、人秘6个股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监察办公室、纪检组、会计事务管理 所、工会等机构。下辖乡镇财政所20个,计有财政人员101名,其中合同制财会助理 员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