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 2007年,全县在岗职工人均工资14605元,同比增长11.9%。据城镇 居民家庭生活抽样调查,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9908元,同比增长13.6 %。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8644.37元,为家庭收入的主体,占家庭总收入的76.88%, 其中工资及补贴收入8600.95元, 增长10.28%;全年人均转移性收入799.78元,增 长132.22%; 全年人均财产性收入1677.39元,增长8.78%。据农村居民家庭生活抽 样调查: 2007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405元,同比增长14.4%。农民人均总收入 6407.33元, 同比增长16%。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000.92元,同比增长21.52%;人 均家庭经营收入4169.03元, 同比增长13.39%;人均财产性收入111.88元,同比增 长70%;人均转移性收入125.50元,同比下降12.29%。 居民消费 2007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642元,同比增长1.6%。其 中人均消费食品2089元, 增长10.8%;衣着614元,增长10.8%;家庭设备用品及服 务343元,下降24.4%;医疗保健485元,增长47.2%;交通和通讯533元,下降6.8%; 娱乐教育文化服务817元, 增长22.5%; 居住558元,下降35.2%;杂项商品和服务 203元,下降11%。反映人民生活水平的恩格尔系数为37.03%,比上年增长3.06个百 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7.86平方米,同比增加0.7平方米。 2007年, 全年农民人均消费支出4007元,增长31.7%。其中:人均食品消费支 出1476.2元,增长31.5%;衣着支出162.2元,下降1.5%;居住支出1094.3元,增长 109.5%;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146.6元,增长9.7%;医疗保健支出222.3元;交 通和通讯支出421.2元,增长38.6%;娱乐教育文化服务支出426.2元,下降17.9%; 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58.2元,增长9.4%。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2.6平方米。农村 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81%,比2006年下降0.1个百分点。 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汽车2辆, 摩托车58辆,家 庭电脑54台, 空调器80台,电冰箱86台,移动电话160部。年末每百户农民家庭拥 有住宅电话98部,移动电话72部,电冰箱15台、洗衣机31台、摩托车84辆,电视机 11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