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县博物馆独立,负责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征集、鉴定、 登编、修复、保管、展览、复制相关研究,文物宣传出版,考古发掘。1988年至2003 年, 县博物馆举办各种形式的大型展览10余次。2002年5月,成立平阴县文物保护管 理所,定编5人,负责全县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一、文物发掘 1989年7月, 调查清理洪范池镇臧庄商墓, 出土铜爵、铜鼎、陶器等文物6件。 1990年1月,清理平阴县实验中学古墓1座,出土汉画像石11块,出土陶器、瓷器等文 物数件; 4月,清理了洪范池镇纸房汉墓, 出土珍贵透光铜镜1枚。1998年11月,与 济南市考古研究所联合发掘洪范池镇李山头金墓。1999年,与济南市考古研究所、山 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系联合发掘东阿镇西山古墓群和洪范池镇周河遗址。2001年, 清理玫瑰镇焦庄金墓。 二、文物保护 户外文物保护 1987年至1990年,先后维修了文庙院墙、大成门、棂星门、乡贤 祠等建筑。1991年,东阿镇政府引导并支持民间重建了少岱山碧霞祠。1992年,新发 现的周河遗址被省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年,省文化厅文物局出资维修了 翠屏山多佛塔的附属建筑。1995年,平阴文庙,东阿镇永济桥、孟庄汉墓群,玫瑰镇 陈洼遗址、 张庄遗址,刁山坡镇新屯汉墓群等6处文物被济南市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 保护单位。同年,县政府又公布31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整理了46处新 文物点资料上报,县人民政府予以依法登记并公布保护。同年,县政府公布了全县46 处市、 县文物保护单位的暂定保护范围;县文化馆文物组对省、市级8处、县级39处 文物保护单位设立了保护标志, 并对7处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碑阴题写了简 介,建立健全了文物保护单位的档案资料。至此,平阴县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达上 百处。 1994年,召开平阴县第一次文物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文物保护责任 书,各乡镇政府又与文物保护单位所在村(队)签订了责任书,重新建立了文物保护 组织,健全了县、乡、村三级保护网络。1995年,旧县乡村民在乡政府的支持引导下, 重修了铧山碧霞祠、朝阳洞等文物古迹,保护了明清碑刻神像等文物;旧县三村村民 维修了旧县霸王墓及其碑刻。1998年,县博物馆引进山东省尚化中心投资,由县文化 局、玫瑰镇、尚化中心联合修缮翠屏山宝峰寺及附属建筑、其他遗迹;县博物馆筹款 修缮了文庙院内三代宫及忠义祠。2001年,东阿镇黄山村重修了黄石公祠大殿,范庄 村村民修缮了狮耳山观音堂、虎窟寺等建筑。2002年,东阿镇为保护永济桥,修建了 永济桥护坡, 并设立了"保护文物,人人有责"、"前方危桥,限4吨以下车辆通过"警 示牌; 洪范池镇书院村民维修了书院、黄家祠堂,保护了诗刻碑等文物;7月,县博 物馆筹款把平阴文庙内文昌庙修葺一新,东阿镇小庙头村村民迁址重建了黄石公祠大 殿。2003年,洪范池镇政府引资对南天观、玉皇阁及其他附属建筑进行了维修。 馆藏文物保护 平阴县从1979年开始征集民间流散文物。通过在全县范围广泛征 集,包括购买、接受捐赠、出土等,藏品得以丰富,成为济南市第四文物重点县。县 博物馆所在地平阴文庙,是馆藏文物的收藏重地。多年来,县博物馆工作人员对馆藏 文物分类、 登记、编号入账,并修复陶器200余件,共有藏品1000余件,其中一、二 级文物数十件,三级文物数百件。为加强对馆藏文物的保护,县博物馆有专职警卫人 员24小时看守,并安装有警报器等设施。 三、文物执法 2002年8月1日,《平阴县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公布实施,为济南市第一部县级政 府颁布的文物工作法规。 2003年5月,破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孟庄汉墓盗窃未遂案。 10月,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永济桥遭到损坏事件进行严肃处理。12月,由济南市考古 研究所对永济桥被损部分进行修复。 是年8月,平阴县开始国有文物单位土地确权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