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计划管理体制逐步实行以中长期计 划为重点的计划体系,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三种管理形式,逐步 建立和完善计划综合指标体系。中共十四大之后,按照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 离的原则,进一步调整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加快经济总量平 衡、布局调整,加强市场预测。1996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全面强化 宏观调控职能,下放、转移和弱化应当由市场调节以及企事业单位自行管理的职能。 到2003年,计划管理已经转移到宏观调控上来,除关系国计民生及必须由国家控制的 领域及行业外,全部由市场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