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政法工作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狠抓政法队伍建设,先后开展一系列活动。 1991年,政法部门开展"爱民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改进工作 方式方法及措施,出台了为民服务20项措施,拉近了与广大群众的距离。1996年,在 政法系统中开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年"和"开门评警"活动,增强了全体干警有法必 依、执法必严、一心为民、热情服务、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意识。1997年,开展了" 争优创优双十佳"竞赛活动和"严肃执法、 清除地方与部门保护主义"活动,科学简化 办事程序24项,优化便民服务措施31项,减轻了农民、企业负担,树立了政法部门的 良好形象。2003年,围绕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建设"平安平阴"的目标 要求,深入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和"完善三个机制,加强五好政法队伍建设"活动, 认真落实政法队伍建设"一岗双责"为主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素质教育、公正执法、 服务规范"三个机制",实现了班子团结好、队伍建设好、业务工作好、服务中心好、 社会形象好"五好"目标,涌现出了县检察院的"双心工程"(即内强素质的暖心工程和 外树形象的贴心工程) 、县法院的"一五二工作法"、县公安局的"金盾护航工程"、" 优化环境大讨论"、 县民政局的"满意在民政"、县司法局的诚信服务等一批新典型新 经验,提高了政法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 识,在城乡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形势实现好转。不断开展严打斗争,对一些 危害社会的刑事、经济等犯罪分子进行惩治。1997年,平阴县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999年,平阴县"讲案学法"工作经验在全国予以推广。 2001年,平阴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被市委、市人 大常委会、市政府授予1996年至2000年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2003年,平阴县 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