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法制宣传与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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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宣传  1981~1982年,县司法局配合有关部门宣传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和
经济犯罪的法律和政策,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等,两年间,利用有线广
播宣传2015次,办宣传栏785期,黑板报2810期,举办法律讲座170场次,法制报告会1701
次,出动宣传车454台次,印发法制宣传材料6496份,为学校学生上法制课515次,举办法
制宣传文艺晚会23场。召开公判会16次,受教育人数每年有26万人。1983年,为了配合严
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县司法局法律顾问处和公证处,同县文化局联合举办法制教育文艺
演出,县直和乡镇20多个单位参加演出。这年,群众扭送犯罪分子26人,促使犯罪分子自
首24人, 提供犯罪线索31件。帮助、教育失足青少年132人,有明显好转的70人。1985年,
法制宣传工作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及法律常识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宣传活动。
    人民调解  1980年11月县农村基层调解委员会由县法院划归县司法局领导。这年全县
有农村基层调解委员会458个, 调解员1450人。县司法局整顿基层调解委员惠子知,培训
调解员, 至1985年底,全县基层调解委员会发展到698个,调解员达到2023人。全县实现
了村有调解委员会,村民小组有调解员。每年培训调解员1~2次。民事调解,小纠纷不出
村民小组, 一般纠纷不出村, 疑难纠纷不出乡镇。1981~1985年,全县共调处各类纠纷
24354件, 其中婚姻纠纷3079件,继承纠纷1363件,赡养抚养纠纷2245件,房屋宅基纠纷
5508件,债务纠纷978件,生产经营纠纷985件,损害赔偿纠纷1847件,分家纠纷2642件,
邻里纠纷5709件。人民调解促进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减少了诉讼和上访,促进社会安
定。1985年,全县评出五好家庭9616户,有578个村订立了《乡规民约》。

                   表17~4       1981~1985年调解民事纠纷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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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纠纷发生数   │   调解纠纷数   │  调解率(%)   │防止非正常死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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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1│      4654      │      4650      │      99.9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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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      4130      │      4107      │      99.4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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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      6533      │      6456      │      98.8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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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      5495      │      5455      │      99.3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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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      3715      │      3686      │      99.2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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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24527      │     24354      │                │       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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